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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冲洗试验 管道冲洗前 冲洗试验可按下列要求进行 冲洗出水口处管径宜比被冲洗管道的管径小1号 向系统供水 支管 15.7.1 应如实填写记录 立 检查管道系统各环路阀门 立管 支管 冲洗流速不低于管道介质工作流速 冲洗水排出时有排放条件 直至全系统管道冲洗完毕为止 流速过小 流速过大 如设计无要求 仪表及管道附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 最低处主干管冲洗合格后 再冲洗支管 启闭应灵活 后冲洗小管 1 不容易观察水质情况 应按顺序冲洗其他各干 冲洗出水口流速 然后冲洗立管 15.7.3 支管控制阀门 2 临时供水装置运转应正常 然后将拆下的仪表等复位 不宜大于2m/s 冲洗应先冲洗大管 可靠 水量情况 冲洗无力 关闭其他立 15.7.2 管道冲洗试验 冲洗时应保证有一定流速及压力 只开启干管末端最低处冲洗阀门 由专人观察出水口水质 温度应在5℃~40℃之间 严禁以水压试验过程中的放水代替管道冲洗 冲洗合格后 向系统加压 6 对不允许参加冲洗的系统 4 在系统入口设置的控制阀前接上临时水源 5 冲洗试验应以水为介质 至排水管道 后冲洗水平干管 先冲洗横干管 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3 设备 15.7 15.7 不应小于1.5m/s 首先冲洗系统最低处干管 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