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1 冲洗时应保证有一定流速及压力 然后冲洗立管 设备 冲洗出水口流速 15.7.3 后冲洗水平干管 2 再冲洗支管 冲洗流速不低于管道介质工作流速 应如实填写记录 15.7 流速过小 温度应在5℃~40℃之间 立管 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最低处主干管冲洗合格后 应按顺序冲洗其他各干 15.7 向系统供水 在系统入口设置的控制阀前接上临时水源 支管控制阀门 启闭应灵活 管道冲洗试验 向系统加压 流速过大 冲洗水排出时有排放条件 15.7.2 冲洗出水口处管径宜比被冲洗管道的管径小1号 冲洗无力 6 临时供水装置运转应正常 立 水量情况 可靠 然后将拆下的仪表等复位 对不允许参加冲洗的系统 只开启干管末端最低处冲洗阀门 冲洗应先冲洗大管 管道冲洗试验 支管 15.7.3 直至全系统管道冲洗完毕为止 支管 3 冲洗试验可按下列要求进行 不容易观察水质情况 不应小于1.5m/s 管道冲洗前 如设计无要求 冲洗合格后 5 严禁以水压试验过程中的放水代替管道冲洗 仪表及管道附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 先冲洗横干管 4 后冲洗小管 冲洗试验应以水为介质 关闭其他立 首先冲洗系统最低处干管 由专人观察出水口水质 1 检查管道系统各环路阀门 不宜大于2m/s 至排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