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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重结构加固用的锚固型快固结构胶抗震性能检验 且合格评定标准应符合本附录的规定 均提出“应通过地震区适用的认证”的要求 D.3 其上下均应用螺母固定 50550的规定 4—直径为16mm的螺杆 图D.5.4 下螺母与混凝土面的间隙宜控制在5mm~10mm 附录D 试件的编号和尺寸 以确定试件抗拔力的实测平均值N 也深感有加强锚固型快固结构胶抗震性能检验的必要 也可以在试件侧面设置固定螺栓 确认采用本附录的测试方法最为简便 m 设备的测力系统 种植全螺纹螺杆的基材 其测量的误差应为±0.02mm 应为强度等级为C30的混凝土块体 锚固型快固结构胶抗震性能检验方法 D.4.1 8@100箍筋(单位均为mm) 另一组为对照组 根据国外有关标准和指南的新规定 试件的破坏荷载及破坏形式 在养护期间应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锚固型快固结构胶抗震性能评定 埋置于混凝土基材内测定其抗拔和抗震性能 试件数量应加倍 min 平稳 试验报告应附有试验结果合格评定报告 设备的加荷能力应比预计的检验荷载值至少大20% D.4.2 当为仲裁性检验时 作为锚固件的全螺纹螺杆 校核人员及试验日期 Φ D.6 并取自有合格证和有中文标志的批次中 因此 并绘制荷载-位移的全程曲线 加载制度按图D.5.4执行 连接板与螺杆间的连接 种植全螺纹螺杆的基材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 由同济大学等单位通过各种比对试验与分析 同型号 仅要求审查此项鉴定报告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1 10 沿块体纵向周边配置4 m 受检胶粘剂的品种 1—直径为16mm的螺杆 其整机误差应为全量程的±2% 仅推荐在新产品进入市场时使用 当N D.2.1 对锚固型快固结构胶的应用 ue 且无裂缝 仪表的量程不应小于50mm 试验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 试件与伺服试验机的连接(单位mm) 试验结果整理和计算 D.2 每件抽取2支(含双组分) 本方法适用于锚固型快固结构胶的抗震性能检验 锚固型快固结构胶抗震性能检验的受检胶样本 ue 5—混凝土基材 应按每块种植一根螺杆设计 试验人员 速度可控地运行 对照组检验结果以螺杆最大抗拔力的平均值N 设备的液压加荷系统在小于等于5min的短时保持荷载期间 控制在2min~3min时间内发生破坏 加荷等级为0.1N 测出锚固件相对于混凝土表面的垂直位移 D.3.1 适用范围 块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所要求的强度等级进行配合比设计 3 D.4 D.5 应以受检快固胶粘结全螺纹螺杆或锚栓 D.6.3 且应能连续 与此同时 9 构成两组试件用胶 D.2.2 6 2 D.1.4 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D.3.2 D.1.2 D.5.4 ≥0.45N 1—连接板 试件下部与试验台座应有可靠连接 试验应在2000kN伺服试验系统上进行 试件安装完毕应保证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1% 为合格 即可对检验组3个试件进行低周反复荷载试验 以均匀速率加荷 块体配筋 其加荷宜采用连续加荷制度 至少随机抽取3件 为此 应符合下列规定 和实测最小值N 表示 D.6.1 D.3.3 钢材的抗拉性能应符合本规范表4.2.5-1的规定 D.1.3 块体尺寸 测量位移装置应能与测力系统同步工作 2 与伺服机的千斤顶相连 从我国"5·12"震害的调查中 其直径应为M16 附录D 2 图D.4.1 m 本方法不推荐用于环氧类结构胶的抗震性能测定 连续记录 采用本方法时 型号和批号 3—单螺母 7 检测用的加荷设备 m 当不同行业标准的检验方法与本规范不一致时 一般取单块尺寸为300mm×300mm×600mm(图D.3.1) 种植在试件上的螺杆应通过连接板与伺服机的千斤顶相连(图D.4.1) 试坯及试件制备方法及养护条件 D.1 首先应进行对照组3个试件的拉拔承载力试验 u 以防出现早期裂纹 检验结果的评定 时 3 混凝土块体的制作 试验设备和装置 其钢材应为8.8级碳素结构钢 取样规则 对于常规的检验 混凝土表面应平整 2—双螺母 螺杆胶粘好后的试件 12钢筋和 其试验应在胶粘剂固化达到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立即进行 1 u ue 外观要求 同批号生产的库存产品中 D.1.1 8 连接板与千斤顶的连接需采用4个M20螺栓连接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0.50N 6 D.5.2 仪器设备的型号 图D.3.1 当委托方有要求时 锚固型快固结构胶抗震性能检验方法 种有螺杆的试件(单位mm) D.5.3 抽样规则及抽样数量 u 试验步骤与方法 4 min 量程和检定日期 且N 但仍然需要较长时间和较高费用 混凝土块材种植螺杆的方法和要求 抗震性能检验加载制度 在取得对照组检验结果后 块体浇筑后应经28d标准养护 设备的夹持器应能保持力线与锚固件轴线的对中 5 1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且应具有峰值储存功能 u m 3 4 应取自同品种 m ue D.5.1 D.6.2 一组为检验组 其降荷值不得大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