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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压强度设计值(N/mm 上部砌有墙体的梁虽然也可采用这种做法 5.2.4 s0 与CECS cu 0k 其受力特征与加固施工是否卸载有关 取α 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因而可写出其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ξ 故仍应从保证安全的角度出发 规范修订组之所以决定引用该值 b0 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5.2.1 就理论分析而言 ƒ y0 当新增主筋与原主筋的连接采用短钢筋焊接时 ——新增受拉钢筋的截面面积(mm χ——混凝土受压区高度(mm) =0.375h A 01 当验算结果表明 2 值 按平截面假设确定的初始应变值 b 2 加固后的构件工作虽属一次受力 ——新增钢筋位置处 由于加固后的受弯构件正截面承载力可以近似地按照一次受力构件计算 50010关于T形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规定进行计算 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1 ) 0k 然而试验结果表明 按本规范第5.2.4条的规定计算 =1.0 当在受拉区加固矩形截面受弯构件时(图5.2.3) 仅需增设混凝土叠合层即可满足承载力要求时 只是在计算中应考虑到新增主筋在连接构造上和受力状态上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种种影响因素的综合作用 收缩钢筋”的规定相协调 1 ε y0 y0 1 应按本规范第5.2.3条至第5.2.5条的计算原则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2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选用在受压区或受拉区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外加层的加固方式 01 故决定用以计算ε ξ 1 0 a′——纵向受压钢筋合力点至混凝土受压区边缘的距离(mm) 之比χ/h 边梁和独立梁的加固 b ) β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 式中 均可近似地按一次受力计算 采用该值偏于安全 01 而我国西南交通大学和东南大学也都认为该值可以近似地用于计算加固构件初始应变而不会有显著的偏差 s ——新增钢筋强度利用系数 s0 50010关于叠合式受弯构件的规定进行 y 式中 25 ) 5.2.2 σ 因此 应根据原结构构造和受力的实际情况 图5.2.3 5.2.2 应考虑原纵向受拉钢筋应力σ ——构件增大截面加固后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 倘若原构件主筋的极限拉应变均能达到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0.01水平 其实是引用原苏联H.M.OHYΦPИEB对受弯构件内力臂系数的取值(即0.85)推导得到的 对梁而言 此时 b——矩形截面宽度(mm) s0 本条给出了加固设计常用的截面增大形式 2 ——原受拉钢筋和原受压钢筋的截面面积(mm 01 对该式 ƒ =h 收缩应力引起的裂缝 A 可近似取h 规范修订组所做的试算结果也表明 90规范相比 如本规范(5.2.4-2)式所示 取α s1 而新增的主筋又按本规范的规定采用了热轧钢筋 因此 5.2.5 ——计算系数 s0 计算似乎应按不同模式进行 =0.9 一般只能用于某些屋面梁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 0 值如(5.2.4-1)式所示 推导的 2 钢筋应力 ——原构件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ε ) 其承载力 仅在楼层或屋面允许梁顶面突出时才能使用 ——加固前受弯构件验算截面上原作用的弯矩标准值 时 受弯构件增大截面加固后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ξ 在混凝土受压区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层的做法 h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 其受拉区增设现浇配筋混凝土层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 c0 取ε s ——新增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本规范增加了关于混凝土叠合层应按构造要求配置受压钢筋和分布钢筋的规定 ——受压区混凝土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与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的比值 α 两种受力性质的新增主筋均能屈服 值取为0.80 A′ 改为σ 在初始弯矩M 当按公式(5.2.3-1)及(5.2.3-2)算得的加固后混凝土受压区高度χ与加固前原截面有效高度h 值可按下式确定 可以大大减少新增混凝土面层产生温度 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β =0.9 并重新进行验算 5.2.1 50010作出的“应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温度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验算时 主要用于楼板的加固 因为这一规定很重要 ε s 矩形截面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简图 当完全卸载时 应将上述两公式中的ƒ b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 取α 加固后的构件工作属二次受力性质 1 也应按构造要求配置受压钢筋和分布钢筋 β 01 M 5.2.3 其截面仍然不如一次施工的新构件 在这种情况下 尚达不到ƒ ——构件加固后和加固前的截面有效高度(mm) =0.0033 ——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同时也为了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ε 的情况 s0 s0 ƒ ) 在截面受拉区增补主筋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 裂缝宽度及挠度的计算和验算 但由于受二次施工的影响 其原因是为了提高新增混凝土面层的安全性 从而有可能导致其强度难以充分发挥 另外 5.2.6 作用下原受拉钢筋的应变值 h 对新增钢筋的强度进行折减 s1 需要说明的是新增钢筋位置处的初始应变值计算公式的确定问题 25 5.2.3 ƒ′ 并统一取α 当不卸载时 s1 ——加固前 但应考虑拆墙是否方便 5.2.4 =ε 但应指出的是 大于原截面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ξ =0.94 抗裂度 这个公式从表面看来似乎是根据χ 值取为0.74 α 则正截面受弯破坏时 ——原钢筋的抗拉 1 M——构件加固后弯矩设计值(kN·m) 5.2 当仅在受压区加固受弯构件时 s 90规范早在1990年即已引用 且试验也验证了新增主筋一般能够屈服 存在着应变滞后问题 b cu 不论哪一种受力构件 对翼缘位于受压区的T形截面受弯构件 采用增大截面加固受弯构件时 是因为注意到CECS y0 s0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