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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 3—M24标准螺纹 试验人员 确定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的试件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C.7.2 胶粘剂的配合比 3 标准试件的形式与尺寸(mm) 其试件在测试前的调控时间不应少于24h 2 能较好地反映这类胶粘剂在特定条件下的粘结性能 l——粘结面长度(mm) 速率可控地施荷 40螺杆 因此 C.7.1 锚固用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测定法之一钢套筒法 常规试验的试件 C.2.2 应征得有关方面一致同意 C.3.4 C.6.3 且不得超过1d 9 开动试验机 深度0.4)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胶粘剂的粘结抗剪强度ƒ 7 C.3.1 C.7 =P/0.8πDl 2—退刀槽D=26 C.5.1 特别是在20余种国产和进口胶粘剂的统一检测中 除油污 C.3.2 vu 试件应在胶粘剂养护到期时立即进行试验 试验步骤 附录C 本方法为测定锚固型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的专用测定方法之一 6 C.4.2 C.5 仲裁性试验或对环境湿度敏感的胶粘剂 C.4 试验结果 每组不应少于5个 注 这是为了解决这类粘结材料粘结能力评定有困难才制定的 试件制备方法及养护条件 这也就使得本规范在制定快固胶性能指标时 螺杆和钢套筒 5—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l=150) 钢筋 钢筋的直径以及套筒的内径和深度 7124配套执行 有了可靠的基础 C.4.1 应能自动对中 7—胶缝 C.7.3 其试用情况表明 试验结果的整理和计算 螺杆和套筒应用工业丙酮清洗一遍 其检验结果亦为有效 3—将底座换为钢螺杆 试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退刀槽 校核人员及试验日期 件 套筒内壁应有螺距为4mm 附录C 1 vu 图C.6.1 当因故需推迟试验日期时 应记录其最大荷载值 而且应与GB/T 套筒内壁尚应无毛刺 精确到0.05mm 8 因而能用以确定本方法检验结果的合格指标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夹持器及其夹具 试件制备 并记录粘结的破坏形式(如内聚破坏 以连续 试样破坏时 试验时应将试件(图C.6.1)对称地夹持在夹具中 试件的剪切面长度为(36±0.5)mm 试验设备及装置 试件安装钢螺杆 1 试件由受检胶粘剂粘结直径为12mm的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与专用钢套筒组成(图C.3.1) 2 试验机力值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1% 粘结工艺要求以及养护时间均应按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确定 均匀的速率加荷 C.6.2 积累了大量数据 本方法适用于以快固型结构胶粘剂粘结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与钢套筒的拉伸抗剪强度测定 P——拉伸的破坏荷载(N) 自试样加荷至破坏的时间应控制为1min~3min 受检粘结材料的品种 8—底座 专用钢套筒应采用45号碳钢制作 使力线与试件的轴线始终保持一致 1—长度为150mm的钢筋或螺杆 曾先后在植筋和锚栓胶粘剂的安全性统一检测过程中进行了近5年的试用 试验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C.4.3 型号和批号 (C.7.1) 粘结时 C.1 C.1.1 4—M24标准螺纹 当试件为螺杆拉断破坏时 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2—砂浆缝 本方法最早由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提出 深度为0.4mm的梯形螺纹 夹持长度不应少于50mm 试验应在室温为(23±2)℃的环境中进行 5 6—可重复使用的C 仪器设备的型号 其相对湿度尚应控制为45%~55% 应经除锈 锚固用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测定法之一钢套筒法 4 C.1.2 试件的编号及其剪切面的尺寸 C.2 10 ƒ 粘附破坏等) 钢筋 D——钢套筒的内径(mm) 抽样规则及抽样数量 6—注胶 r 对温度 试验机的加荷能力 应视为该试件粘结抗剪强度达到合格标准 试 试验机应能连续 平稳 试验条件 本方法不得用于测定非快固型胶粘剂的拉伸抗剪强度 C.5.3 图C.3.1 粘结前 C.5.2 C.6.1 4—梯形螺纹(螺距4 式中 试件破坏荷载及破坏形式 湿度有要求的试验 试验机配备的夹持器及其夹具 1—M24标准件 量程和检定日期 应按下式计算 C.3 应用量具测量 50728的规定确定 试验结果的计算应取三位有效数字 C.3.3 C.6 故决定纳入本规范供结构加固的选材使用 应使试件的破坏荷载处于试验机标定满负荷的20%~80% 受检胶粘剂应按规定的抽样规则从一定批量的产品中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