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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检验结果亦为有效 均匀的速率加荷 因而能用以确定本方法检验结果的合格指标 3 仪器设备的型号 4—M24标准螺纹 螺杆和套筒应用工业丙酮清洗一遍 因此 试验结果的整理和计算 C.4.3 而且应与GB/T C.4 3—将底座换为钢螺杆 这是为了解决这类粘结材料粘结能力评定有困难才制定的 C.6.1 每组不应少于5个 1—长度为150mm的钢筋或螺杆 试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积累了大量数据 曾先后在植筋和锚栓胶粘剂的安全性统一检测过程中进行了近5年的试用 C.7 应记录其最大荷载值 试件应在胶粘剂养护到期时立即进行试验 专用钢套筒应采用45号碳钢制作 其试件在测试前的调控时间不应少于24h 应征得有关方面一致同意 5 C.3.1 胶粘剂的配合比 本方法适用于以快固型结构胶粘剂粘结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与钢套筒的拉伸抗剪强度测定 本方法为测定锚固型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的专用测定方法之一 深度0.4) 夹持长度不应少于50mm 试验机配备的夹持器及其夹具 6 试件的剪切面长度为(36±0.5)mm 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速率可控地施荷 且不得超过1d C.6.2 试验条件 附录C 仲裁性试验或对环境湿度敏感的胶粘剂 C.1 试验人员 1—M24标准件 附录C 常规试验的试件 10 4—梯形螺纹(螺距4 试验应在室温为(23±2)℃的环境中进行 确定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的试件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试验步骤 C.7.1 C.3 图C.3.1 C.5.1 6—可重复使用的C 粘结时 螺杆和钢套筒 量程和检定日期 P——拉伸的破坏荷载(N) 自试样加荷至破坏的时间应控制为1min~3min 2—砂浆缝 (C.7.1) 试验机力值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1% 受检粘结材料的品种 深度为0.4mm的梯形螺纹 5—退刀槽 5—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l=150) 除油污 vu C.4.1 抽样规则及抽样数量 试验机应能连续 C.2 r vu C.5.3 件 3—M24标准螺纹 C.2.2 特别是在20余种国产和进口胶粘剂的统一检测中 应经除锈 应能自动对中 试件制备 当因故需推迟试验日期时 并记录粘结的破坏形式(如内聚破坏 应用量具测量 C.4.2 钢筋 试验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图C.6.1 校核人员及试验日期 试验机的加荷能力 应按下式计算 套筒内壁应有螺距为4mm 试件破坏荷载及破坏形式 =P/0.8πDl 注 这也就使得本规范在制定快固胶性能指标时 C.1.2 锚固用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测定法之一钢套筒法 锚固用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测定法之一钢套筒法 当试件为螺杆拉断破坏时 D——钢套筒的内径(mm) 精确到0.05mm 平稳 1 钢筋的直径以及套筒的内径和深度 7—胶缝 能较好地反映这类胶粘剂在特定条件下的粘结性能 型号和批号 C.6.3 粘结工艺要求以及养护时间均应按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确定 C.3.2 C.7.2 2—退刀槽D=26 粘结前 l——粘结面长度(mm) 本方法不得用于测定非快固型胶粘剂的拉伸抗剪强度 胶粘剂的粘结抗剪强度ƒ 试件的编号及其剪切面的尺寸 有了可靠的基础 C.6 1 50728的规定确定 试验结果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C.7.3 C.3.4 湿度有要求的试验 C.1.1 试件安装钢螺杆 C.3.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式中 试 套筒内壁尚应无毛刺 2 40螺杆 ƒ 应视为该试件粘结抗剪强度达到合格标准 9 C.2.1 试验结果的计算应取三位有效数字 钢筋 试件制备方法及养护条件 2 标准试件的形式与尺寸(mm) 6—注胶 7 本方法最早由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提出 以连续 试样破坏时 C.5.2 故决定纳入本规范供结构加固的选材使用 应使试件的破坏荷载处于试验机标定满负荷的20%~80% 对温度 8—底座 其试用情况表明 7124配套执行 使力线与试件的轴线始终保持一致 4 试验设备及装置 试件由受检胶粘剂粘结直径为12mm的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与专用钢套筒组成(图C.3.1) 其相对湿度尚应控制为45%~55% 8 C.5 粘附破坏等) 试验时应将试件(图C.6.1)对称地夹持在夹具中 受检胶粘剂应按规定的抽样规则从一定批量的产品中抽取 夹持器及其夹具 开动试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