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C.6.1 C.3.3 C.2.1 试验设备及装置 应能自动对中 1 使力线与试件的轴线始终保持一致 其检验结果亦为有效 试验步骤 2—退刀槽D=26 本方法不得用于测定非快固型胶粘剂的拉伸抗剪强度 其试件在测试前的调控时间不应少于24h 5—退刀槽 常规试验的试件 套筒内壁尚应无毛刺 受检胶粘剂应按规定的抽样规则从一定批量的产品中抽取 1—长度为150mm的钢筋或螺杆 C.1.1 注 3—M24标准螺纹 6—可重复使用的C 7124配套执行 粘附破坏等) C.2 试验机应能连续 应使试件的破坏荷载处于试验机标定满负荷的20%~80% C.6.2 仪器设备的型号 5—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l=150) C.3.2 螺杆和钢套筒 这也就使得本规范在制定快固胶性能指标时 均匀的速率加荷 确定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的试件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仲裁性试验或对环境湿度敏感的胶粘剂 湿度有要求的试验 胶粘剂的粘结抗剪强度ƒ 平稳 试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螺杆和套筒应用工业丙酮清洗一遍 粘结前 试验机力值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1% 试验结果的计算应取三位有效数字 应视为该试件粘结抗剪强度达到合格标准 ƒ 2 5 标准试件的形式与尺寸(mm) 锚固用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测定法之一钢套筒法 精确到0.05mm 试验应在室温为(23±2)℃的环境中进行 且不得超过1d 试件由受检胶粘剂粘结直径为12mm的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与专用钢套筒组成(图C.3.1) 锚固用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测定法之一钢套筒法 2—砂浆缝 3 式中 1—M24标准件 其相对湿度尚应控制为45%~55% 夹持长度不应少于50mm C.7.1 曾先后在植筋和锚栓胶粘剂的安全性统一检测过程中进行了近5年的试用 故决定纳入本规范供结构加固的选材使用 应征得有关方面一致同意 因此 40螺杆 钢筋 试件应在胶粘剂养护到期时立即进行试验 而且应与GB/T 量程和检定日期 C.4.1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C.6.3 C.5 能较好地反映这类胶粘剂在特定条件下的粘结性能 试件制备 附录C =P/0.8πDl C.7 1 应用量具测量 vu 试验机配备的夹持器及其夹具 积累了大量数据 2 附录C 试验机的加荷能力 试样破坏时 r 除油污 这是为了解决这类粘结材料粘结能力评定有困难才制定的 速率可控地施荷 套筒内壁应有螺距为4mm 6 试验条件 当因故需推迟试验日期时 7—胶缝 C.5.1 C.1.2 粘结时 有了可靠的基础 6—注胶 本方法为测定锚固型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的专用测定方法之一 8 10 本方法最早由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提出 C.4.2 l——粘结面长度(mm) C.3 件 深度为0.4mm的梯形螺纹 C.2.2 抽样规则及抽样数量 C.5.2 并记录粘结的破坏形式(如内聚破坏 4 7 试验结果的整理和计算 以连续 C.5.3 C.3.4 4—梯形螺纹(螺距4 粘结工艺要求以及养护时间均应按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确定 试验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夹持器及其夹具 C.1 P——拉伸的破坏荷载(N) 试件的编号及其剪切面的尺寸 3—将底座换为钢螺杆 应按下式计算 应经除锈 对温度 8—底座 C.7.2 专用钢套筒应采用45号碳钢制作 型号和批号 深度0.4) 因而能用以确定本方法检验结果的合格指标 试验结果 C.4 试验人员 钢筋的直径以及套筒的内径和深度 其试用情况表明 胶粘剂的配合比 试件破坏荷载及破坏形式 C.6.1 C.7.3 开动试验机 9 50728的规定确定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受检粘结材料的品种 试件安装钢螺杆 特别是在20余种国产和进口胶粘剂的统一检测中 vu C.3.1 C.6 应记录其最大荷载值 试件的剪切面长度为(36±0.5)mm 本方法适用于以快固型结构胶粘剂粘结带肋钢筋(或锚栓螺杆)与钢套筒的拉伸抗剪强度测定 试 (C.7.1) 校核人员及试验日期 图C.3.1 自试样加荷至破坏的时间应控制为1min~3min 试件制备方法及养护条件 钢筋 4—M24标准螺纹 试验时应将试件(图C.6.1)对称地夹持在夹具中 每组不应少于5个 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C.4.3 当试件为螺杆拉断破坏时 D——钢套筒的内径(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