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劲肋的高度应为梁腹板高度 消能梁段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α≤1.6M 1 lp lp 式中 消能梁段与支撑连接处 偏心支撑框架的支撑杆件长细比不应大于120 lp 其他抗震构造措施 框架-偏心支撑结构的框架部分 偏心支撑的斜杆中心线与梁中心线的交点 当消能梁段截面高度不大于640mm时 f 消能梁段与柱腹板连接时 时 2 w 加劲肋间距小些 f 可配置单侧加劲肋 消能梁段及与消能梁段同一跨内的非消能梁段 且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2-t 也不得开洞 一侧的加劲肋宽度不应小于(b 应在距消能梁段端部1.5b w 二 /V 当N>0.16Af时 以传递梁段的剪力并防止梁腹板屈曲 w 应在其腹板两侧配置加劲肋 处配置中间加劲肋 应符合本规范第8.3节对框架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的规定 以保证它具有良好的滞回性能 剪力和弯矩同时作用时的承载力 f lp 当梁上翼缘与楼板固定但不能表明其下翼缘侧向固定时 应设置侧向支撑 一 lp 是为了承受平面外扭转 消能梁段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腹板与柱连接板间应采用角焊缝(气体保护焊)连接 α——消能梁段的长度 但交点不应在消能梁段以外 <α≤2.6M f 当ρ(A 三级的抗震构造措施可按框架结构降低一级的相应要求采用 对抗震有利 /V /2-t 由于腹板上贴焊的补强板不能进入弹塑性变形 3 w f 当ρ(A l 角焊缝的承载力不得小于消能梁段腹板的轴力 l 角焊缝的承载力不得小于消能梁段腹板的轴力 8.5.6 中间加劲肋的间距宜在上述二者间线性插入 lp 2 因此时将增大支撑和消能梁段的弯矩 Q345或Q345GJ 8.5.3 f 需按梁段的长度区别对待 f /V 从而减少消能梁段和支撑杆的弯矩 于抗震不利(图26) 需设置与腹板等高的加劲肋 l 本节规定了保证消能梁段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构造要求 消能梁段两端上下翼缘应设置侧向支撑 也允许在消能梁段内 8.5.5 消能梁段腹板与柱之间应采用角焊缝(气体保护焊)连接 也需设置翼缘的侧向隅撑 2 其板件的宽厚比不应大于表8.5.1规定的限值 t 钢框架-偏心支撑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l 当此轴向力较大时 消能梁段翼缘与柱翼缘之间应采用坡口全熔透对接焊缝连接 支撑的轴力设计值不得小于梁翼缘轴向承载力设计值的2% -h/5) l 1 8.5.5 8.5.2 偏心支撑框架梁的非消能梁段上下翼缘 t -h/5) 当房屋高度不高于100m且框架部分按计算分配的地震作用不大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5%时 同样承受轴力和弯矩 较短时为剪切屈服型 中等长度时需同时满足剪切屈服型和弯曲屈服型的要求 4 其长度不得大于1.6M f 8.5.6 支撑杆件的板件宽厚比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支撑的轴力设计值不得小于消能梁段翼缘轴向承载力设计值的6% 支撑斜杆轴力的水平分量成为消能梁段的轴向力 消能梁段翼缘与横向加劲板间应采用坡口全熔透焊缝 w 为保持其稳定 /V 消能梁段应按下列要求在其腹板上设置中间加劲肋 需在距端部1.5倍的翼缘宽度处配置加劲肋 50017规定的轴心受压构件在弹性设计时的宽度比限值 较长时为弯曲屈服型 w /V 剪力和弯矩同时作用时的承载力 w l 和10mm的较大值 /V 8.5.1 钢框架-偏心支撑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w 消能梁段两端设置翼缘的侧向隅撑 1 消能梁段腹板的中间加劲肋 时 可不配置中间加劲肋 4 8.5.3 需采取合适的构造并加强对腹板的约束 除降低此梁段的受剪承载力外 8.5.4 消能梁段与支撑斜杆的连接处 偏心支撑框架消能梁段的钢材屈服强度不应大于345MPa 此时将产生与消能梁段端部弯矩方向相反的附加弯矩 5)中间加劲肋应与消能梁段的腹板等高 加劲肋间距不大于(30t ) l 3 厚度不应小于0.75t 时 /A)<0.3时 消能梁段的腹板不得贴焊补强板 一侧加劲肋的宽度不应小于(b /A)≥0.3时 其钢材应采用Q235 即0.02b 因此不能采用补强板 3 8.5.1 仍需设置侧向支撑 厚度不应小于t 3)当1.6M 与消能梁段处于同一跨内的框架梁 即0.06b f 为使消能梁段有良好的延性和消能能力 一般在消能梁段的端部 和10mm 且中间加劲肋间距不应大于(52t 消能梁段截面高度大于640mm时 8.5 腹板上开洞也会影响其弹塑性变形能力 为使消能梁段在反复荷载作用下具有良好的滞回性能 2)当2.6M ) 还需减少该梁段的长度 应在两侧配置加劲肋 lp 消能梁段与柱连接时 4)当α>5M ρ——消能梁段轴向力设计值与剪力设计值之比 /V 8.5.7 时 <α≤5M 消能梁段与柱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板件宽厚比参照AISC的规定作了适当调整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