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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和1.2 式中 M 弹性阶段底部的框架仅承担不到5%的总剪力 1 按多道防线的概念设计要求 89规范在条文说明中给出较为复杂的近似计算公式如下 非抗震的承载力设计值应除以本规范规定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SW 于是 89规范规定 4 只需满足实配要求 可能造成塑性铰向底层柱的上部转移 也可按式(6.2.2-2)的梁端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确定柱端弯矩设计值 提高了框架结构的柱端弯矩增大系数 M 89规范除了用增大系数的方法外 bua 改为仅加强部位以上乘以增大系数 四级的框架柱和框支柱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接下式调整 v b 二级框支柱由地震作用引起的附加轴力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5 6.2.3 RE 抗震承载力即本规范5章的R 除框架顶层和柱轴压比小于0.15者及框支梁与框支柱的节点外 有翼墙时应计入墙两侧各一倍翼墙厚度范围内的纵向钢筋 一级可取1.4 柱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可乘以上述柱端弯矩增大系数 将梁 框架结构计算嵌固端所在层即底层的柱下端过早出现塑性屈服 对柱和墙偏于保守 框架梁 对应的截面组合剪力计算值V 为墙体实际受拉钢筋(分布筋和集中筋)截面面积与计算面积之比 6.2.10条调整后的组合弯矩设计值 三级框架结构 对柱和墙还考虑了轴向力的影响 三 环形箍筋所承受的剪力可用下式表达 二 并补充了四级框架的柱端弯矩增大系数 其中的1.1来自钢筋材料标准值与设计值的比值f 1 包括顶层柱在内 构件截面抗震验算时 一级可取1.6 柱端屈服型框架容易形成倒塌机制 内力增大系数的取值往往需要大于2 板柱-抗震墙结构计算内力和变形时 仍应采用框架梁的实际抗震受弯承载力确定柱端组合的弯矩设计值 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式中: 2001规范规定 因此 一一梁在重力荷载代表值(9度时高层建筑还应包括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作用下 一 柱和抗震墙的弯矩设计值系经本节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取值 为墙体受拉钢筋配筋率 一级框架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 对框架结构 M 2001规范提供了梁宽大于柱宽的框架和圆柱框架的节点核芯区验算方法 跨高比大于2.5的梁和连梁及剪跨比大于2的柱和抗震墙 b 四级框架结构的框架柱 =R/γ 6.2.5 根据实配钢筋面积 6.2.11 防滑斜筋承担的地震剪力可按墙肢底截面处剪力设计值的30%采用 6.2.5 此时 圆形截面柱受剪 vb A 一级的框架结构及9度时 本规范通过柱的抗震构造措施 ——环形箍单肢截面面积 三级可取1.2 对框架结构 c 不小于1.3 对有加强层的结构 M 6.2.6 比其他柱略有增加 由于地震的复杂性 墙体是第一道防线 可采用双连梁 及截面有效高度h 也可不采用增大系数的方法 可供参考 一是使墙肢的塑性铰在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内得到发展 弯矩增大系数η 3 一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的一级框架梁 四级框架的角柱 柱和抗震墙底部在弯曲屈服前出现剪切破坏是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 计算值与试验之比约为85% 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0 一一梁的净跨 即按实际配筋面积和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的承载力之间满足下列不等式 只考虑有拉筋约束部分的混凝土受剪承载力 Jan-Feb.1989 c 一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的一级框架可不按上式调整 保持楼层侧向位移协调的情况下 经本规范第6.2.2 j 框架承担的剪力与底部总地震剪力的比值基本保持某个比例 =R/0.75 宜在墙肢的底截面处另设交叉防滑斜筋 框架-核心筒结构 将本层地震剪力改为底层地震剪力即基底剪力 对于轴压比小于0.15的柱 l 一一分别为梁左右端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的弯矩设计值 2 3 1.1 当墙体端部的纵向钢筋开始受拉屈服时 上式中 a 使“强剪弱弯”的程度有所差别 而即使增大系数为偏保守也可不满足 是η 而其他结构中框架的柱端弯矩增大系数仍与2001规范相同 在设防地震 连梁刚度可不折减 实际上双肢墙的两个墙肢 双肢抗震墙中 因此 计算梁端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时 并取上下端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D'一一纵向钢筋所在圆周的直径 三 框架结构的抗地震倒塌能力与其破坏机制密切相关 当框支柱的数量不少于10根时 当反弯点不在柱的层高范围内时 一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的一级框架可不符合上式要求 不小于1.5 本次修订 柱端截面应为顺时针方向弯矩之和 1.5 0 适用于本章6.1.1条所指的框支层不超过2层的情况 对比了计算和试验的节点核芯区受剪承载力 y 二级可取1.2 M 框架-抗震墙结构 1. 式中 vw ρ 这部位的剪力传递还可能存在矮墙效应 此项规定不适用于部分框架柱不到顶 根据实配钢筋面积(计入梁受压筋和相关楼板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确定 6.2.14 Structural 二 一 H 当抗震墙的墙肢在多遇地震下出现小偏心受拉时 89规范和2001规范有不同的具体规定 1.2 一一抗震墙底部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 梁端纵向受拉钢筋也按顺时针及反时针方向考虑 条的规定 即按式(6.2.2-1)调整的方法更经济 一一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 n 双肢抗震墙的某个墙肢为偏心受拉时 框架柱和抗震墙的剪跨比可按图15及公式进行计算 对一级抗震墙规定调整截面的组合弯矩设计值 Journal RE 与计算实配筋面积 均采用各墙肢截面的组合弯矩设计值乘以增大系数 四级框架的梁柱节点处 Seismic 6.2.4 s 斜筋可按单排设在墙截面中部并应满足锚固要求 框架按侧向刚度分配的剪力与墙体的剪力反号 三级可取1.1 V一一柱端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不含加强层及相邻上下层的调整 不是将塑性铰集中在底层 但应符合下式要求 既体现了多道抗震设防的原则 抗震墙连梁刚度可折减 c 地震时角柱处于复杂的受力状态 节点处梁端实际受弯承载力M λ 6.2.10条等规定调整后的梁端 根据实配钢筋面积(计入受压筋和相关楼板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确定 a 6.2.2 不含裙房部分的地震剪力 框支结构的落地墙 一级可取1.3 考虑了一定的超配钢筋(包括楼板的配筋)和钢筋超强 当梁端截面为反时针方向弯矩之和时 但主楼与裙房相连时 还应计入梁两侧有效翼缘范围的楼板 M 该附加轴力可不乘以增大系数 按柱宽范围内和范围外分别计算 circular V M M 1.3 A 一 可分段调整 对梁和节点的“强剪”能满足工程的要求 柱弯矩增大系数不小于1.1×1.5=1.65 在本规范第6.2.10条另有规定 两个方向的柱端弯矩设计值均要满足要求 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计算时 6.2 M 三级的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 一旦出现全截面受拉开裂 以及落地抗震墙的底部加强部位 vc w 3 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7 我国20世纪80年代1/3比例的空间框墙结构模型反复荷载试验及该试验模型的弹塑性分析表明 框支柱的剪力设计值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2.10条的规定 η 一 所谓“强柱弱梁”指的是 直接取实配钢筋面积 二者相减等于楼层的地震剪力 不同抗震等级采用不同的剪力增大系数 本条规定了在结构整体分析中的内力调整 6.2.5 和柱端实际受弯承载力M 二级可取1.4 wua 确定 6.2 即使按增大系数的方法比实配方法保守 6.2.3 一 l λ 的可能变化范围确定 对于一级框架 二级可取1.2 增加了三级框架的节点核芯区进行抗震验算的规定 二 反弯点位于柱高中部的框架柱可按柱净高与2倍柱截面高度之比计算 6.2.10~6.2.12 将承载力不等式转为内力设计值表达式 它意味着构件的受剪承载力要大于构件弯曲时实际达到的剪力 对塔类结构出现分段规则的情况 材料强度标准值和轴压力等确定 梁端 保证柱的抗地震倒塌能力是框架抗震设计的关键 可不满足上述要求 柱之间的承载力不等式转为梁 2 的1.1倍 A 研究表明 因其具有比较大的变形能力 在框架刚度和承载力计算时 “每侧由墙面算起可取相邻抗震墙净间距的一半 也需要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s 2001规范比89规范提高了强柱弱梁的弯矩增大系数η 则其刚度退化严重 二级可取1.2 如取1.1即可 s一一环形箍筋间距 一 其弯矩和剪力设计值的增大系数 框支柱承受的最小地震剪力 strength 验算方法 随着墙体开裂 即使多遇地震下为偏压的墙肢而设防地震下转为偏拉 t 6.2.6 vc 一一分别为柱的上下端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 抗震墙的连梁刚度折减后 将影响整个结构的抗地震倒塌能力 而且 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剪力值 无地下室的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墙 其主要抗侧力构件为抗震墙 则可提高框架“强柱弱梁”的程度 多连梁的布置 作为实配增大系数的近似估计 二 达到在大震作用下 受压肢需适当增大弯矩和剪力设计值以提高承载能力 一一分别为偏心受压柱的上下端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 b0 6.2.5 四级框架节点核芯区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b j r 本次修订不再给出具体规定 二是避免底部加强部位紧邻的上层墙肢屈服而底部加强部位不屈服 ζ为考虑墙体边缘构件影响的系数 式中 反之亦然 柱弯矩增大系数不小于1.43 η 同样 三 在一定高度以上 本规范自89规范以来 其梁端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调整 压屈失稳 试验研究表明 剪跨比应按下式计算 bua 还提出了采用梁端实配钢筋面积和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的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的调整 一级的增大系数可根据工程经验估计节点左右梁端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受拉钢筋的实际截面面积与计算面积的比值 应符合本规程第6. 筒中筒结构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η 一一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截面组合的剪力计算值 框支柱的中间节点应满足本规范第6.2.2条的要求 1 columns. h V一一按本规范第6.2.4 一一框架梁截面有效高度 其他结构类型中的框架 三 连梁和抗震墙的剪力增大系数与2001规范相同 c vw 对其他结构类型的框架 并简化计算 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但增大后与加强部位紧邻一般部位的弯矩有可能小于相邻加强部位的组合弯矩 三 RE 2001规范的框架柱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框支柱和框支梁 tw 一 当墙肢在边缘构件以外的部位在两排钢筋间设置直径不小于8mm 6.2.3 间距不大于400mm的拉结筋时 明确只需按梁端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确定柱端弯矩设计值 6.2.13 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剪力会比多遇地震下加大 至门窗洞口的墙长度及抗震墙总高度的15%三者的最小值” 一一抗震墙底部截面按实配纵向钢筋面积 抗震墙各墙肢截面组合的内力设计值 λ——剪跨比 当仅用插筋满足柱嵌固端截面弯矩增大的要求时 柱的地震组合内力设计值的关系式 h 二 在梁端实配钢筋不超过计算配筋10%的前提下 注意到地震是往复的作用 之比λ 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 对框支柱 使上部框架柱数量较少的楼层 一一柱剪力增大系数 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 框支柱的弯矩设计值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2.10条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梁 6.2.8 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 b——梁 9度的一级可不按上式调整 1.2 上下柱端的弯矩设计值 /f ΣM 柱下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 特别是联肢或双肢墙 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取两种计算模型的较大值较为妥当 也可采用实配方法而不采用增大系数的方法 但应符合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在强震作用下结构构件不存在承载力储备 嵌固端截面乘以弯矩增大系数是为了避免框架结构柱下端过早屈服 抗震墙和连梁 剪力设计值尚应乘以不小于1.10的增大系数 柱截面宽度或抗震墙墙肢截面宽度 说明此计算公式的可靠性有一定保证 ΣM 这几条规定了部分框支结构设计计算的注意事项 凡本章和本规范附录未作规定者 为避免在竖向荷载和地震共同作用下变形集中 ΣM 抗震性能较好 框支柱的地震弯矩应相应调整 最简单的近似 三 抗震墙结构 可按弹性分析分配 其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值 1.5 根据重庆建筑大学2000年完成的4个圆柱梁柱节点试验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和抗震墙 去掉γ 当计算梁端抗震受弯承载力时 计算位移时 一一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之和 钢筋混凝土结构应按本节规定调整构件的组合内力设计值 6.2.12 三级的框架梁和抗震墙的连梁 一 对于一级框架结构和9度时的一级框架 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 二 一一抗震墙剪力增大系数 连梁的刚度可折减 框架承担的剪力逐步增大 6.2.6 一级框架节点左右梁端均为负弯矩时 二 89规范要求底部加强部位的组合弯矩设计值均按墙底截面的设计值采用 一级抗震墙的底部加强部位以上部位 侧向刚度沿竖向分布基本均匀的框架-抗震墙结构和框架-核心筒结构 为圆柱截面面积 cua 第6.2.10条1款的规定 一一柱的净高 防止梁 二级框支柱的顶层柱上端和底层柱下端 梁端受弯承载力即为实际可能达到的最大弯矩 所计入的梁两侧有效翼缘范围应相互协调 l 1 Gb 柱端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M 1 计算要点 因此 取1.1λ 又考虑了当前的经济条件 6.2.2 本次修订 四级可分别取1.5 从而减轻墙肢底截面附近的破坏程度 规范提出按柱上下端不利情况配置纵向钢筋的要求 圆形截面柱可按面积相等的方形截面柱计算 cua 但应符合下式要求 一 在强震作用下 在转换层以下的部位是保证框支结构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 明确一级的框架结构及9度的一级框架 b N 式中 墙肢不宜出现小偏心受拉 一一梁端剪力增大系数 墙肢底部截面出现大偏心受拉时 对其框架部分的嵌固端截面 说明这些层的框架梁相对较弱 四级可分别取1.7 且材料强度标准值考虑一定的超强系数 墙肢的组合弯矩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 使墙肢有较大的塑性变形能力 c 抗震墙的剪力增大系数η 规范在纵向受力钢筋不超过计算配筋10%的前提下 柱端弯矩也应乘以增大系数 其值可采用1.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框支柱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当框支柱的数量少于10根时 采用增大柱端弯矩设计值的方法 当梁顶面为计算配筋而梁底面为构造配筋时 即参考上述近似公式确定 在设防地震 为了防止墙与基础交接处产生滑移 框架-核心筒结构计算的框架部分各楼层地震剪力中最大值1.5倍二者的较小值 当考虑不利荷载组合出现偏心受拉时 可不作要求 底层柱纵向钢筋应按上下端的不利情况配置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框支柱顶层楼盖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第E.1节的规定 对于二 每根柱承受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 对于少墙框架结构 应按柱端或墙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计算值M 三级框架的节点核芯区应进行抗震验算 2 对于翼墙的有效长度 w 抗震墙可取墙肢长度 这样 by E 为了保证抗震墙在大震时的受剪承载力 当计入楼板和钢筋超强影响时 圆柱的计算公式依据国外资料和国内试验结果提出 并使不同抗震等级的柱端弯矩设计值有不同程度的差异 对抗震不利 极限层间位移大 c n 6.2.4 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和按框架-抗震墙结构 6.2.8 其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调整 框架节点核芯区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6.2.8 梁宽大于柱宽时 四级可取1.1 cy c 0 按照框墙结构(不包括少墙框架体系和少框架的抗震墙体系)中框架和墙体协同工作的分析结果 6.2.14 一级的剪力增大系数 柱 二 抗震墙地震内力计算时 ——分别为梁左右端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 6.2.10 此时必须将抗震承载力验算公式取等号转换为对应的内力 r 柱承受地震剪力之和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 3 三 s 即S=R/γ V——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柱弯矩增大系数值可参考λ 宜按总剪力的30%设置45°交叉防滑斜筋 2 墙体压坏时框架承担大于33%的总剪力 本次修订 6.2.1 对于较高的房屋 大部分地震作用将转移到受压墙肢 楼板的影响和钢筋屈服强度的超强 取二者的较大值 2 但式中的系数1.2可适当降低 罕遇地震下的抗震能力可能大大丧失 柱端或墙端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使柱具有大的弹塑性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需从上述不等式中导出 V 当任一墙肢为偏心受拉时 框架结构以外框架的柱 抗震墙应计入腹板与翼墙共同工作 bua 为轴压比 ——框架柱端弯矩增大系数 4 连梁可不按上式调整 对其他结构中的框架 6.2.7 注意 此项规定适用于竖向结构布置基本均匀的情况 Priestley和Paulay的文章 1.3 其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即使柱端出铰 6.2.9 其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5和1.25 由于地震是往复作用 6.2.13 上式中系数1.57来自ACI s c 本次修订 柱端弯矩设计值之和须取顺时针方向之和以及反时针方向之和两者的较大值 抗震墙受剪承载力验算可计入混凝土的受剪作用 框支梁中线宜与框支柱中线重合 四级可取1.1 并相应调整抗震墙的墙肢内力 尚应符合本规范6.7.1条1款的规定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c 还可按剪压比要求降低连梁剪力设计值及弯矩 只在一定程度上推迟柱端出现塑性铰 其抗震墙应计入端部翼墙的共同工作 本规范规定的取值 二 以提高抗震能力 of 这种概念设计 但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 之间满足下列不等式 难以通过精确的承载力计算真正实现 要实现承载力不等式 这是地震作用效应的一个特点 底部加强部位的弯矩设计值均取墙底部截面的组合弯矩设计值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一级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框架承担大于20%总剪力 三 另一墙肢的剪力设计值 计算地震内力时 柱端实际可能达到的最大弯矩也与其偏压下的受弯承载力相等 其层间变形应符合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 f 计算轴压比时 甚至集中在底截面以上不大的范围内 但应符合下式要求 一 同时 也不会引起框架倒塌的目标 对于框架-核心筒结构 一级的λ 式中 concrete 由于塑性内力重分布 材料强度标准值和轴力等计算的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 合理 sh 二 底部加强部位以上 s 一 梁端屈服型框架有较大的内力重分布和能量消耗能力 主要有两个目的 计算要点 剪力相应调整 t sh 此次修订 上式可写为 使之较为经济又合理 以上一般部位的组合弯矩设计值按线性变化 b 节点核芯区是保证框架承载力和抗倒塌能力的关键部位 宜采用框架结构模型和框架-抗震墙结构模型二者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当框架底部若干层的柱反弯点不在楼层内时 为核芯区环形箍筋的单根截面面积 则其抗震能力有实质性的改变 例如 一级可取1.4 ——截面有效高度 2001规范改为 2 这里 V一一梁端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按简支梁分析的梁端截面剪力设计值 二级λ 即使按“强柱弱梁”设计的框架 罕遇地震下先于框架破坏 会导致与加强部位相邻一般部位的弯矩取值过大 有可能比按内力增大系数 四级框架结构的底层 η 2 2.2 6.2.3 加附加系数 应符合现行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 6.2.9 及η 6.2.7 柱端仍有可能出现塑性铰 都可能要按增大后的内力配筋 reinforced 该系数同样考虑了材料实际强度和钢筋实际面积这两个因素的影响 框架结构的柱的剪力增大系数随柱端弯矩增大系数的提高而提高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 三 yk 若计入楼板的钢筋 η 目的是通过配筋方式迫使塑性铰区位于墙肢的底部加强部位 如部分连梁尚不能满足剪压比限值 1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墙肢不应出现小偏心受拉 框支柱也不含裙房的框架柱 4 一一节点上下柱端截面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 弯矩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