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木结构房屋不应采用木柱与砖柱或砖墙等混合承重 本节所规定的木结构房屋 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变形不协调 11.3.7 围护墙与木柱的拉结应符合下列要求 而斜撑连接于下弦任意部位时 或有石销键的柱础 2 不得采用硬山搁檩 3 木柱木梁房屋一般为重量较大的平屋盖泥被屋顶 3 木构架和砌体围护墙的质量 木结构房屋 土坯砌筑的围护墙 11.3.9 总高度不宜超过6m 具有结构重量轻 3 柱脚应采用铁件或其他措施与基础锚固 由于结构构造的不同 柱子不能有接头 木柱与砖柱或砖墙在力学性能上是完全不同的材料 将使房屋产生严重破坏 也可对柱脚采取防腐处理后埋入地面以下 下柱端和楼层下部设置穿枋 11.3.2 粮仓等较大跨度的空旷房屋 11.3.1 且在柱的同一截面开槽面积不应超过截面总面积的1/2 引起墙体开裂 高度不应超过3.3m 山墙应设置端屋架(木梁) 以增强屋盖的整体性 震害表明 则基本完好 11.3.1 本节适用于6~9度的穿斗木构架 是不稳定的结构体系 以增强纵向稳定性 3 而采用四柱三跨的结构形式 加强柱脚和基础的锚固是十分必要的 并用U形铁件连接 外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8m或开间尺寸的一半 若两者混用 11.3.5 宜采用四柱落地的三跨木排架 11.3.4 柱础埋入地面以下的深度不应小于200mm 延性与整体性较好的优点 因其柱子上 6钢筋或8号钢丝拉结 甚至会相互碰撞 9度时宜建单层 可采用拉结铁件和螺栓连接的方式 通常采用重量较轻的瓦屋面 震害表明 木构架中 11.3.9 礼堂 不适用于木柱与屋架(梁)铰接的房屋 除穿斗木构件外 15m~18m宽的木柱房屋 应设置在端开间 是大跨空旷木柱房屋较为经济合理的方案 但房屋两端的屋架支撑 横隔墙较多的居住房屋应在非抗震隔墙内设斜撑 木柱属于柔性材料 故本规范第9.3节规定的房屋两端第二开间设置屋盖支撑的要求需向外移到端开间 2 变形能力差 11.3.10 均应采用螺栓与主体构件相连接 木柱与屋架(梁)设置斜撑 甚至倒塌 1 横墙和内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5m 木结构房屋 较易腐蚀 砖柱或砖墙属于脆性材料 在与木柱有可靠拉结的情况下也不致倒塌 6~8度时不宜超过二层 木构件的变形能力大于砌体围护墙 避免两者相互碰撞破坏 11.3 震害表明 无端屋架山墙往往容易在地震中破坏 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地震作用下变形性能和产生的位移不一致 四柱三跨木排架指的是中间有一个较大的主跨 2 11.3.3 故可不必采用斜撑来限制侧移 1 砖等砌筑的围护墙 土坯 木柱与木屋架的斜撑若用夹板形式 为保证排架的稳定性 11.3.5 变形能力强 其抗震性能比木柱木梁房屋要好 围护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木柱木屋架和木柱木梁等房屋 并应通到屋架的上弦 往往倒塌或严重破坏 1 剧院 1 宜在柱檐口以上沿房屋纵向设置竖向剪刀撑等措施 沿墙高每隔500mm采用8号钢丝将墙体内的水平拉结筋或拉结网片与木柱拉结 斜撑和屋盖支撑结构 木柱木屋架和穿斗木构架房屋 配筋砖圈梁 应采用8号钢丝将墙体内的水平拉结筋或拉结网片与木柱拉结 配筋砂浆带与木柱应采用 9度时 其中穿斗木构架和木柱木屋架房屋结构性能较好 且难于检查木柱的变质情况 木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3.8 通过螺栓与屋架下弦节点和上弦处紧密连接 穿斗木构架房屋整体性较好 椽与檩的搭接处应满钉 但平面外的稳定性还需采用纵向支撑来加强 对土坯 11.3.2 甚至出现地裂缝 穿斗木构架房屋的横向和纵向均应在木柱的上 并应在每一纵向柱列间设置1~2道剪刀撑或斜撑 震害表明 故要求设置端屋架(木梁) 应贴砌在木柱外侧 木柱木屋架和木柱木梁房屋应在木柱与屋架(或梁)间设置斜撑 11.3.6 错位 目的是控制横向侧移和加强整体性 11.3.10 若仅用单跨 梁 柱之间连接简单 两侧各有一个较小边跨的结构 木屋架屋盖的支撑布置 不得采用硬山搁檩做法 11.3.3 6~8度可建造两层房屋 导致端开间塌落 洞口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1.2节的要求 刚度有明显差异 可以使木构架与围护墙协同工作 2 各种木结构房屋的抗震性能也有一定的差异 有相当的抗倒力和变形能力 其抗震性能低于穿斗木构架和木柱木屋架房屋 砖等砌筑的围护墙不应将木柱完全包裹 破坏严重 2 高度不宜超过3m 11.3.4 自振特性不同 从震害调查结果看 以减轻人员伤亡和地震损失 砖等砌筑的围护墙中的木柱不通风 其他木构件宜采用螺栓连接 完全包裹在土坯 木结构房屋的构件连接 一般仅建单层房屋 严重时倒塌 柱顶应有暗榫插入屋架下弦 在较强地震作用下即使墙体因抗剪承载力不足而开裂 1)沿墙高每隔500mm左右 6钢筋或8号钢丝拉结 配筋砂浆带等与木柱采用 木结构围护墙是非常容易破坏和倒塌的构件 接头等的构造提出了要求 木结构房屋无承重山墙 振动台试验表明 8 下端均为铰接 斜撑宜采用木夹板 应符合本规范第9.3节有关规定的要求 木柱木梁房屋宜建单层 木柱的梢径不宜小于150mm 2)配筋砖圈梁 11.3 开榫 11.3.6~11.3.8 连接不牢时两者不能共同工作 通常为粗梁细柱 主跨也安然无恙 应避免在柱的同一高度处纵横向同时开槽 穿枋应贯通木构架各柱 本条对木构件截面尺寸 木结构房屋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砖等砌筑的围护墙洞口的宽度提出了限制 本条的目的是尽可能使围护墙在采取适当措施后不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