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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K 中间各层的增加值可近似按线性分布 当仅取y方向地震作用时 因此采用平方和开方计算二个方向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 xy ——j振型的参与系数 周期等于多质点系基本周期)剪力值的差异 5.2.1 j 增加考虑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地震效应组合 内力和位移均需要相应调整 >0.75T i i 振型个数一般可以取振型参与质量达到总质量90%所需的振型数 应按下列原则分配 水平地震作用的折减量越大 s xx ——分别为j振型i层的x方向 1 顶部不折减 使用等原因所产生的偶然偏心引起的地震扭转效应及地震地面运动扭转分量的影响 Ei 宜按抗侧力构件从属面积上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分配 j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计算地震作用效应不能采用SRSS组合方法 扭转效应明显与否一般可由考虑耦联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分析结果判断 保证足够的抗震安全度 △F 或T 采用按高度线性插值方法计算折减系数 其地震作用效应应乘以增大系数 ——计入扭转的j振型的参与系数 89规范修订过程中 S 这些简化方法各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即使楼层“计算刚心”和质心重合 因此 T 表示扭转时某榀抗侧力构件按平动分析的层剪力效应的增大 偶然偏心与扭转二者不需要同时参与计算 K 抗震墙结构折减15%~20% 水平地震作用的折减量也减小 ji x 则结构各楼层的剪力均需要调整 max 地震扭转效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 应按本规范第5.1.4 0 y方向的水平相对位移 两个振型之间的互相影响不可忽略 扭转刚度较小的结构 宜采用较规则的结构体型 宜取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λ 则各楼层均需乘以同样大小的增大系数 对于高宽比较大的高层建筑 S 对于顶层带有空旷大房间或轻钢结构的房屋 根据大量的计算分析 即使对于平面规则的建筑结构 1 ①当底部总剪力相差较多时 当结构体系的振型密集 若结构基本周期位于反应谱的速度控制段时 一一第i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 H △T一一计人地基与结构动力相互作用的附加周期(s) 结构的选型和总体布置需重新调整 例如 用振型分解法等计算 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EKi 5.2.7 α1——相应于结构基本自振周期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值 ③满足最小地震剪力是结构后续抗震计算的前提 y 以避免扭转效应 Eki 女儿墙 V 单层厂房沿高度分布在9章中已另有规定 屋盖建筑 故仅在必要时才利用这一折减 e θ 式(5.2.3-3) 耦联系数大约为0.27 增加了不同阻尼比时耦联系数的计算方法 ji 折减量与上部结构的刚度有关 其他类型结构 本次修订保留了这一规定 地震动态作用中的地面运动速度和位移可能对结构的破坏具有更大影响 应采用增大边榀构件地震内力的简化处理方法 楼盖变形 由于高振型的影响 多质点可取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85% 本次修订 不进行扭转耦联计算的结构 只有调整到符合最小剪力要求才能进行相应的地震倾覆力矩 Ⅳ类场地 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 本次修订增加了6度区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 墙体弹塑性变形和扭转的影响时 规则结构不进行扭转耦联计算时 当不满足时 5.2.5 偏心参数的计算公式是 求得的参与系数 应取后者以策安全 根据上千个算例的分析 >T 和y方向地震作用下在局部坐标χ 单层厂房突出屋面天窗架的地震作用效应的增大系数 高宽比不小于3的结构 由于时程分析法亦可利用振型分解法进行计算 但是规范所采用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尚无法对此作出估计 原先计算的倾覆力矩 4 5.2.2 隔震和消能减震结构均需一律遵守 ⑤本条规定不考虑阻尼比的不同 多层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房屋可按表5.2.1采用 当相邻振型的周期比为0.85时 本条继续保持89规范的如下规定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 式中 5.2.3 一一第j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 结构上部几层的水平地震作用一般不宜折减 ②只要底部总剪力不满足要求 θ 此增大部分不应往下传递 4 δn——顶部附加地震作用系数 其层间变形可按折减后的楼层剪力计算 宜乘以增大系数3 故本条不重复调整(取δ 上部结构和地基的阻尼特性等因素有关 同样高度的框架结构 上部楼层均满足最小值时 由本规范式(5.2.3-6)可以得出(如图10所示) 不能仅调整不满足的楼层 但如果考虑扭转影响的地震作用效应小于考虑偶然偏心引起的地震效应时 分别为i层刚心和i层边榀框架距i层以上总质心的距离(y方向) 宜按抗侧力构件等效刚度的比例分配 当地震作用很小时不宜再考虑水平地震作用的折减 G y2 水平地震作用下 抗震验算时 考虑地基与结构动力相互作用后水平地震作用的折减系数并非各楼层均为同一常数 平行于地震作用方向的两个边榀各构件 系指两个正交方向地震作用在每个构件的同一局部坐标方向的地震作用效应 第一振型周期为T 方向的弯矩M 提出了对结构总水平地震剪力及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要求 屋盖等刚性楼 尚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 一一k振型与j振型的自振周期比 当各层的质心和“计算刚心”接近于两串轴线时 EK 包括钢结构 剪力系数取0.2α 其刚度明显小于抗震墙结构 采用振型分解法时 xj 故引入依赖于结构周期和场地类别的顶点附加集中地震力予以调整 γ 其中 可取上述两种分配结果的平均值 按扭转耦联振型分解法计算时 当基本自振周期大于1.5s或房屋高宽比大于5时 Ei 而应视为结构体系一部分 j θ 可按下列公式中的较大值确定 均需考虑地震扭转效应 长边可按1.05采用 而应采用完全方根组合CQC方法 应按本规范第5.1.4 如单层厂房也有相应的扭转效应系数 5.2 一般情况下可不计入地基与结构相互作用的影响 i 据此规定了可考虑地基与结构动力相互作用的结构自振周期的范围和折减量 当相邻振型的周期比小于0.85时 ρ ——i层转动半径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其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 8度和9度时建造于Ⅲ 以供高层钢结构等使用 屋盖的建筑 水平地震作用效应(弯矩 当各层的地震剪力需要调整时 构件内力 Ek 二个水平方向地震加速度的最大值不相等 当结构底部的总地震剪力略小于本条规定而中 而数值依赖于各类结构大量算例的统计 屋盖等半刚性楼 底部的地震剪力按第1款规定折减 T 应按本规范第5.1.3条确定 ——分别为质点i 两个振型的周期接近时 γ 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0) 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结构的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 S 对于中间楼层 2 ξ 式中 j的计算高度 一般按其重力荷载小于标准层1/3控制 振型之间的耦联明显 式中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 yji G 可取i层绕质心的转动惯量除以该层质量的商的正二次方根 可只取前2~3个振型 r jk 或满足T 不宜视为突出屋面的小屋并采用底部剪力法乘以增大系数的办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 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F 则取上述组合的最大弯矩与对应的剪力 当结构基本自振周期处于特征周期的1.2倍至5倍范围时 提出了许多简化计算方法 θ 式中 顶部增加值可取动位移作用和加速度作用二者的平均值 n α θ一一地震作用方向与x方向的夹角 Y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则各楼层i均需按底部的剪力系数的差值△λ 约为0.50 用完全二次型方根法组合 则边榀框架的扭转效应增大系数η=0.65+4.5ε ——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可采用下列方法调整 k 一一分总分别为j 式中 1 突出屋面的小建筑 而对于长周期结构 对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 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的折减系数 多采用基于刚心和质心概念的动力偏心距法估算 Ek 物理概念明确 对单层结构 研究表明 故加上“反应谱”以示区别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X 突变部位的薄弱楼层 j 结构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 G 0 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耦联效应 对刚性地基假定计算的水平地震剪力可按下列规定折减 n 按多维振型分解法计算 2 当取与x方向斜交的地震作用时 二个水平方向的振型参与系数为同一个量级 H 结构自振周期 增加该层的地震剪力——△F 体型复杂的建筑结构 其组合的振型个数适当增加 eq 出于结构安全的考虑 3 5.2.3 这时 应按下列公式确定(图5.2.1) ——j振型i层的相对扭转角 故要求规则结构不考虑扭转耦联计算时 ——j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j 2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5.2.4 屋盖建筑 ——j振型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yl 引入等效质量系数0.85 式中 式中 5.2.2 底部剪力法视多质点体系为等效单质点系 可按表5.2.7采用 若结构基本周期位于设计反应谱的加速度控制段时 可按下式确定 不能仅采用乘以增大系数方法处理 各楼层可取两个正交的水平位移和一个转角共三个自由度 由于地基和结构动力相互作用的影响 周边各构件宜按不小于1.3采用 k振型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其他房屋可采用0.0 k振型的阻尼比 而当周期比为0.90时 短边可按1.15采用 式中 5.2.6 F ——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或上述组合的最大剪力与对应的弯矩 5.2.7 尚应按本规范3.4.4条的规定 X 例如前三个振型中 xji >0.75T 3 可取前9~15个振型 突出屋面的屋顶间 ξ ji 耦联系数增大一倍 木屋盖等柔性楼 分别为x向 一般情况下 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采用 γ 中间各层按线性插入值折减 需改变结构布置或调整结构总剪力和各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使之满足要求 普通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楼 条文中的地震作用效应 需要注意 89规范在统计分析基础上建议 一一j振型与k振型的耦联系数 对于基本周期大于3.5s的结构 例如 计入空间作用 保持了2001规范的如下改进 1 不应小于表5.2.5规定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 2 故规范要求在确有依据时才可用来近似估计 G θ 一般只能取各楼层质心为相对坐标原点 若偏心参数ε满足0.1<ε<0.3 由此计算所得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的结构效应可能太小 往往仍然存在明显的扭转效应 一一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扭转效应 一一按刚性地基假定确定的结构基本自振周期(s) 为使高柔建筑的分析精度有所改进 现浇和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楼 研究表明 分别为i层平动刚度和绕质心的扭转刚度 对于扭转效应明显或基本周期小于3.5s的结构 对低于40m的框架结构 yj 结构越刚 考虑结构扭转效应时 2 规定了不同烈度下的剪力系数 高宽比小于3的结构 振型个数应适当增加 ——分别为j振型i层质心在x 第5.1.5条确定 考虑到我国的地震作用取值与国外相比还较小 S 在阻尼比均为5%的情况下 地震作用沿高度倒三角形分布 根据强震观测记录的统计分析 5.2 由于地震影响系数在长周期段下降较快 应符合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 即存在明显的扭转效应 采用箱基 水平地震作用的折减系数主要与场地条件 刚性较好的筏基和桩箱联合基础的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 或上述组合的最大轴力与对应的弯矩等等 扭转效应系数法 ji 或0.75T γ 建筑结构的扭转耦联地震效应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平方和开方SRSS方法进行振型组合的误差不大 y方向和转角方向的地震作用标准值 可以由计算机运算 向的弯矩M F 底部框架砌体房屋 若计入地基与结构动力相互作用的影响 S 第5.1.5条确定 结构抗震计算 木楼盖 2001规范提供了建筑顶部和底部的折减系数的计算公式 y 如本规范式(5.2.3-5)和式(5.2.3-6)所示 二者之比约为1:0.85 它反映了多质点系底部剪力值与对应单质点系(质量等于多质点系总质量 j F i 可按本规范各有关规定对上述分配结果作适当调整 若结构基本周期位于反应谱的位移控制段时 轴向力和变形) λ一一剪力系数 对于存在竖向不规则的结构 j 剪力 ——相应于j振型自振周期的地震影响系数 ψ一一计入地基与结构动力相互作用后的地震剪力折减系数 随机振动理论分析表明 为了简化 0 5.2.4 再乘以不小于1.15的系数 φ 式中 但现阶段 1) i j xl 结构任一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i x2 当扭转刚度较小时 则增加值应大于△λ 一般情况 F 国外的多数抗震设计规范也考虑由于施工 各类结构 但与该突出部分相连的构件应予计入 F ψ 2) 位移等等的计算分析 如χ方向地震作用下在局部坐标χ j振型i层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分别为集中于质点i 一一分别由式(5.2.3-2) 大量计算分析表明 柔性地基上的建筑结构的折减系数随结构周期的增大而减小 2 即意味着 0.75T k 确有依据时 ——j振型i质点的水平相对位移 研究表明 i 5.2.5 >T 1 S 例如某些核心筒-外稀柱框架结构或类似的结构 一一分别为j 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时 各楼层可仅取一个自由度 y向单向水平地震作用按式(5.2.3-5)计算的扭转效应 其振型效应彼此耦联 其计算的总剪力也需符合最小地震剪力的要求 框架结构折减10% 是最低要求 烟囱等的地震作用效应 tji λ 可按下式计算 按刚性地基分析的水平地震作用在一定范围内有明显的折减 多层砌体房屋 ④采用时程分析法时 而且两个方向的最大值不一定发生在同一时刻 尚可采用简化计算方法确定地震作用效应 89规范规定 1 j G 按不利情况考虑时 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1 ji 3)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耦联效应 结构j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突出屋面部分可作为一个质点 对于振型分解法 折减后各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 x y 在周期较长时顶部误差可达25% 3 角部构件宜同时乘以两个方向各自的增大系数 折减系数沿楼层高度的变化较符合抛物线型分布 S 5.2.1 单质点应取总重力荷载代表值 对较高的高层建筑 当仅取x方向地震作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