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符合表L.2.3-1的规定 上部结构的其他抗震构造措施 4 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 L.2 房屋的层数 L.2.3 隔震层顶部纵 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 (7~9)度 砌体结构的隔震措施 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 水平向减震系数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 水平向减系数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仍按本规范第7章的相应规定采用 并应验算砌体的局部承压 横梁的构造均应符合本规范第7.5.8条关于底部框架砖房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的要求 混凝土小砌块房屋芯柱的设置 可按本规范第7章降低一度的相应规定采用 丙类建筑的多层砌体结构 1 仍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和第7.3 L.2.2 隔震支座不宜直接放置在砌体墙上 砌体结构隔震层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2 1 (7~9)度 多层砌体房屋的隔震层位于地下室顶部时 2 可按本规范第7.1节中降低一度的有关规定采用 3 总高度和高宽比限值 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 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及圈梁的截面和配筋构造 多层砖砌体房屋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设置 仍应符合本规范表7.4.1的规定 丙类建筑隔震后上部砌体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平向减震系数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 L.2.1 仍应符合本规范表7.3.1的规定 (7~9)度 应符合表L.2.3-2的规定 7.4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