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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不同的水源可供选用时 应保证火力发电厂满负荷运行所需的水量 应根据水量 水源和水务管理 原水预处理系统和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的自用水量 当采用地表水作为水源时 17.2.7 17.2.5 火力发电厂的设计耗水指标宜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采用的相关工艺方案来确定 3 17.2 表17.2.7 应根据该地区目前及必保的规划工农业用水量 应按水库保证率为97%的下泄流量加上区间来水量扣除生态用水量和取水口上游必保的工农业规划用水量计算 当河道受水库调节时 应增加厂外管道损失水量和水处理系统的自用水量 3 3 注 分析确定可供电厂使用的矿区稳定的最小排水量 应根据矿区开采规划和排水方式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17.2.5 北方缺水地区新建 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火力发电厂应装设必要的水质监测和水量计量装置 50335 但取水指标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取水定额 18916.1规定的装机取水量定额指标 火力发电》GB/T 不应包括厂外输水管道损失水量 生活和未预见用水量 备类电厂申请取水指标时 坑口电厂应首先使用矿区排水 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电厂补给水源时 应设备用水源 火力发电厂设计耗水指标表[m 17.2 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2200m 从水库取水时 应按保证率为97%的枯水年计算 /(s·GW)] 水质和水价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正文中列出的空冷机组耗水指标 火力发电厂的设计耗水指标应为夏季纯凝工况 提出了火力发电厂不同类型机组的耗水指标 17.2.7 应按频率为97%的瞬时流量扣除河道水域生态用水量和取水口上游必保的工农业规划用水量计算 17.2.3 按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后确定取水量 电厂采用再生水作为补给水源时 当采用矿区排水作为电厂补给水源时 并应符合表17.2.7的规定 扩建电厂生产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 17.2.2 水源和水务管理 应积极利用城市再生水和其他废水 1 可根据该地区缺水严重程度选用 17.2.4 取水量不应大于允许开采量 当从天然河道取水时 应有备用水源 17.2.6 本条根据我国的缺水现状和目前节水技术成熟程度 17.2.8 应严格控制使用地表水 火力发电厂供水水源的设计保证率应为97% 频率为10%的日平均气象条件 17.2.1 在枯水情况下 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中提出后 是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8% 机组满负荷运行时单位装机容量的耗水量 2 第一部分 当以再生水作为工业用水时 应以新鲜水系统作为备用 耗水量应包括厂内各项生产 供热机组外网损失 当采用再生水作为电厂补给水源时 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这样可以保证再生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不中断电厂的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