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13.1.3 根据电厂的水源条件 混凝 澄清 原水水质是设计的重要依据 超(微)滤等处理工艺 过滤 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 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 当水中氨含量较高时 已经影响到原有水处理系统的安全 过滤或沉淀(混凝) 经技术经济比较 4 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 当制水量较大时处理系统大多数采用石灰处理系统 应根据水质特点 澄清 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 离子交换树脂污染等问题 为了保证水处理设计的包容性 13.1.2 可以选择的处理工艺主要有以下几种 处理系统出水去向 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 设计单位对业主提供的原水资料应有分析验证的责任 1)再生水(二沉池出水)→石灰混凝澄清+过滤+杀菌→循环水 经济运行 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 水质及水的预处理 50013的有关规定 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 并结合当地条件 还应掌握由此而引起的水质变化情况 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 过滤 应采用接触混凝 13.1.2 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 本条规定了原水预处理方式的选择要求 当1台澄清器(池)检修时 地下水 也可根据需要单独处理 可采用氯化 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选择何种工艺 当水量较小时 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 特别是结合锅炉补给水预处理系统时 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锅炉补给水处理的预处理可为全厂供水系统的一部分 矿井排水等回用水应掌握其原水的来源组成 也可用备用水源供水 可采用石灰 矿井排水 锅炉补给水处理的预处理设计应与水工专业配合 循环水补充水处理澄清池一般不设100%备用 水质及水的预处理 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 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 取得相应的水质全分析资料 水处理系统 澄清 2)再生水(二沉池出水)→曝气生物滤池→石灰混凝澄清+过滤+杀菌→循环水或其他用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海水取水方式 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 对于再生水 药品来源(特别是石灰粉) 过滤处理 13.1.3 3 可设置硝化系统 特别是有机物污染 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 13 水处理系统 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 尽量避免重复设置 还应采取除铁 2 如曝气生物滤池 枯水期以及取水环境(如同期建设的水库的环境条件)对水源水质的影响 以及周边海洋环境要求 13.1 1 对地表水 氯化 2 石灰处理系统随着设计运行经验的不断积累而得到很大改进 13.1.1 可通过提高其余澄清器的流速 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 可同时采用活性炭 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 了解其处理设施的设计标准和运行情况 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 应了解历年丰水期 加之自动化水平的提高 凝聚澄清 作为短时间处理用 也可只设1台 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 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验证的结论不一定全部采用某一时间段的水质资料 当短期悬浮物高 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 应了解其水质的稳定性 2 1 对受海水倒灌或农田排灌影响的水源 变化规律 处理水量 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 胶体等杂质的含量 鉴于近年来工程设计中常有资料不全或不确切的问题 因此 近年来水源污染问题较普遍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 其中的某一项水质数据可以是其他时间段偏差的数据 3 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 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 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 对石灰岩地区的地下水 1 除锰措施 选择采用生化降解 1 13.1.1 3)再生水(二沉池出水)→超滤→循环水或其他用水 5 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 7 场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 13.1 分别采用沉淀(混凝) 对于地表水 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 3 根据再生水水质和出水用途 这种处理系统用在空冷机组的电厂较多 地表水 在电厂得到了较好的应用 澄清 4)再生水(二沉池出水)→生物硝化反应+超滤→循环水或其他用水 接触混凝 本款对去除有机物提出要求 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杀菌 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 造成热力系统炉水pH值降低 13 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 海水 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 6 采用超滤可使系统简化 需要根据再生水水质 根据原水水质 混凝 对于海水应了解取排水海域海水水质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