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但台数不宜少于2台 并设置一定容量的产品水箱 1 并综合酸碱供应条件及废水排放和回用要求 海水淡化系统的取排水方式宜结合电厂的循环冷却水取排水系统 每种工艺都有各自的适用条件 其余设备应能满足全厂正常补水的要求 水的预脱盐 其出力调节范围为40%~110% 2 当采用蒸馏工艺时 海水淡化装置的产品水作为工业 蒸馏淡化装置设备利用率一般在90%以上 火电厂的常用预脱盐工艺包括蒸馏法(多级闪蒸 应采取合适的水质调整措施 13.2.2 供汽及供电条件 低温多效蒸馏)和膜法(反渗透 可采用反渗透去除 13.2.5 2 预脱盐系统产品水箱的容积可根据系统出力 蒸馏法淡化装置可不设备用 海水淡化工艺可采用反渗透法或蒸馏法等技术 当有1套设备清洗或检修时 蒸馏法海水淡化系统的蒸汽参数 通常采用反渗透工艺 电渗析) 13.2.2 13.2 13.2 使得反渗透得到广泛应用 非海水水源应根据进水水质及出水水质要求 3 预脱盐水用量 反渗透系统对总有机碳有很好的去除率 由于反渗透系统的价格已大幅降低 出水水质要求等因素 当地的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 造水比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通常优先采用低温多效蒸馏工艺 13.2.5 水源及水质条件 13.2.3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在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 整体容量上有一定裕度 其出水中的总有机碳(TOC)不能满足超临界机组对给水品质的要求时 13.2.3 其台数不宜少于2台 其台数不宜少于2台 预脱盐装置检修周期和时间等因素确定 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回收率等主要设计参数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当锅炉补给水仅采用离子交换系统处理 消防和饮用水等用水时 3 同时与离子交换相比较也具有显著的环保优势 13.2.1 海水淡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以设备可不设备用 13.2.1 海水淡化工艺方案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因此本规范不对反渗透的水质适用范围及装置规模作具体规定 水的预脱盐 海水淡化工艺的选择应根据电厂的厂址条件 水的预脱盐应根据来水类型及水质特点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 反渗透装置不宜少于2套 系统容量 经比较后确定是否设置反渗透预脱盐工艺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