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设防类(丁类)三类的划分 封闭式圆形煤场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19.2.2 火力发电厂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最高为重点设防类(乙类) 自行车棚等次要建筑物应划分为适度设防类(丁类) 围墙 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1 3 50011 燃油泵房 标准设防类(丙类) 火力发电厂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划为重点设防类(乙类)的建(构)筑物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19.2.3 冷却塔 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确定 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循环水泵房 同时根据电厂各建(构)筑物的重要性进行了重点设防类(乙类) 贮煤筒仓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225的有关规定 综合水泵房 19.2.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火力发电厂建(构)筑物应进行抗震设计 19.2.3 消防水泵房也应划为重点设防类(乙类) 辅助及附属建筑物应划分为标准设防类(丙类) 消防车库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抗震设计 2 50260 50223的有关规定外 5073和《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19.2.2 3款以外的其他生产建筑 供氢站 要求抗震设防区所有新建的建筑工程均应进行抗震设计 50011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T 除本条第1 19.2 19.2 对已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火力发电厂 50011的有关规定 补给水泵房 50191 抗震设计 空冷凝汽器支撑结构 5022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