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除灰系统 对于煤源不稳定的火力发电厂 9.3.4 故规定了8h的系统排灰量 4 9.3.3 细灰分开设置 1 储灰时间不易过长 有效储存容积不宜大于24h的系统排灰量 宜满足储存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燃用设计煤种8h的系统排灰量 气力输送系统的设计出力不宜小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燃用设计煤种排灰量的150% 故规定灰库宜单独设置 应设干灰调湿装置 搅拌机等 灰库的总容量取决于灰库的用途和外部转运条件 留有足够的输送裕度 厂外输送设备主要有柱塞式灰浆泵 气力输灰管道的直管段宜采用碳钢管 2 2 9.3.3 且不宜小于燃用校核煤种排灰量的120% 在设计中可同步设置干灰分选系统 气力输送系统应设置专用气源设备 除灰系统 9.3.7 当外运灰需调湿时 各工程根据实际燃用煤种情况确定系统出力 1 气力输送系统设计出力选择应充分考虑电厂燃用煤种的变化范围 3 3 且不宜小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燃用校核煤种排灰量的150% 节能的要求 9.3.9 9.3.6 可以达到节水 其灰库宜单独设置 离心式灰浆泵等 当1台~2台气源设备经常运行时 且灰湿 故本规范规定了输送系统出力的下限值 9.3 宜采用(中)高浓度水力输送系统 并在标书审定时确定 气力输送系统的设计出力应在标书编写时充分考虑实际燃用煤种的变化 磨损严重的管段 等附属物 2 灰库的设置和储存容量宜与分选系统的要求相适应 弯头等管道附件应采用耐磨材料 宜设1台备用 容易粘结 采用(中)高浓度水力输送系统 9.3.1 当电厂所在区域有较好的粉煤灰综合利用市场需求 当作为中转或缓冲灰库时 灰库的数量应根据机组台数 得出电厂煤种变化对锅炉灰渣量的影响 煤质严重变差时除灰系统基本无法正常运行 9.3 9.3.2 且电厂灰渣成分符合综合利用要求时 9.3.10 1 应设防止干灰飞扬的装车(船)设施 故本规范推荐采用 9.3.8 影响电厂的安全文明生产 灰渣量增加比例为30%~200% 一般只需要满足缓冲容积要求 应设干灰制浆装置 制浆浓度根据厂外输送泵的要求确定 通过对十几个电厂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燃煤量的增加比例与灰渣量的增加比例的分析 干灰分选系统出力宜与实际综合利用量相匹配 现有的制浆设备主要有水力混合器 9.3.2 当3台及以上气源设备经常运行时 但气力输送系统出力的增加对投资的影响较大 9.3.5 排灰量和粗细灰分储要求设置 9.3.5 可设2台备用 并应合理确定制浆方式和灰水浓度 因半干法烟气脱硫的脱硫灰增加了脱硫反应后生成CaO和CaSO 当煤质变差(主要是收到基灰分增加)引起燃煤量的增加比例为2%~15%时 不宜小于储存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燃用设计煤种24h的系统排灰量 当采用水力除灰系统时 锅炉只能降负荷运行或除尘器就地排灰 搅拌桶 干灰分选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输送介质流速较高 对于中转或缓冲灰库 半干法烟气脱硫灰的排除可采用机械输送系统或气力输送系统 系统出力不宜小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燃用设计煤种排灰量的200% 当作为贮运灰库时 灰库卸灰设施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厂外采用水力输送时 厂内除灰系统宜采用正压气力输送系统 灰库宜按粗 以利于干灰综合利用 有效储存容积不宜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燃用设计煤种24h的系统排灰量 当装卸干灰时 9.3.9 3 也可采用负压气力输送系统或机械输送系统 灰库的设置和有效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也可采用耐磨管道 当条件适宜时 当采用机械除灰系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