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4 16.7.5 低压厂用电源等电气设备和元件的继电保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当其中一套保护因异常需退出运行或检修时 可采用隔离变压器进行隔离 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 低压厂用电系统可采用保护与测控功能合一的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其保护范围应交叉重叠 火力发电厂发电机 为保证非电量保护电源的可靠性 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正常运行 16.7.3 14285的有关规定 非电量保护电源宜采用2路电源切换后供给 双重化配置的每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压 变压器以及高 当只有1组蓄电池时 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宜分别安装在不同的保护屏上 在电厂中地位重要 避免死区 故本条规定双重化保护装置的交流电压 但装置中的保护功能宜相对独立 16.7 低压厂用电系统也可以采用断路器自身的脱扣器实现保护功能 按“反措”要求 16.7.3 电源切换可采用自动切换或手动切换 装置中的保护功能宜相对独立的含义是实现保护功能的处理器(CPU) 16.7.2 当机组配置有2组蓄电池时 低压厂用电系统一般采用保护与测控功能合一的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发电机 应设置独立的保护装置以保证发生故障时保护能可靠动作 非电量保护电源宜设置电源切换回路分别从2组蓄电池引接 交流电流宜分别取自不同的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或相互独立的绕组 双重化保护之间不应有直接电的联系 对于高 交流电流宜分别从不同的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相互独立的绕组引接 当机组配置有2组蓄电池时 16.7.6 元件继电保护 双重化配置的电量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 2套电量保护应由2组蓄电池组分别供电 本条规定了双重化保护设计应满足运行及检修的要求 16.7 火力发电厂的发电机 16.7.4 16.7.1 对于发电机匝间保护用的纵向零序电压及定子接地保护用中性点零序电压 2套电量保护宜由2段直流母线分别供电 主变压器以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由于设备造价高 高 控制系统故障时不应影响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 元件继电保护 当机组配置有2组蓄电池时 16.7.2 主变压器以及高压厂用变压器应设置与控制系统独立的保护装置 数据采集回路(如A/D转换)等宜不依赖测控独立工作 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