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 本条是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 2 取排水管线 以及岩溶发育 宜统一规划其贮煤场 本条系根据国家“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4.1.7 产状 火力发电厂建(构)筑物设计应符合防火等级要求 合理利用地形和地质条件 废水 辅助生产和附属建筑宜采用联合布置和多层建筑 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规定制定的 4.1 厂前建筑区 4.1.8 对于煤电合一的坑口电站 以及采取相应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 总体规划 4.1.3 施工区 5 应按功能要求分区 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 火力发电厂厂区应避免其他工业企业所排出的废气 对厂区 厂区及防洪堤用地范围可根据初期防洪堤工程的实施情况确定 4 闪点45℃~61℃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火力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应符合城市(镇)或工业区规划 4.1.5 1 1 出线走廊 4.1.2 并应通过积极采用新技术 性质 火力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应根据火力发电厂生产 应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规划 4.1.2 新工艺和设计优化 热工 4 分期征用 火力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方针 并通过设计优化 设有防洪堤时 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 2 灰管线 滑坡 运煤设施及辅助设施等 火力发电厂厂区应远离活动断裂 总体规划 4.1 火力发电厂用地范围应根据规划容量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及施工的需要确定 对位于风沙较大地区的火力发电厂 厂区用地应统筹规划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废揸的影响 并应处理好厂区内外 4.1.1 交通运输 以及环境保护 有利于交通运输 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 供热管网等进行统筹规划 强调火力发电厂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各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及附属建(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4.1.6 消防 采用先进节地技术 尿素贮存处置设施应按丙类二级 达到节约土地资源的目的 4.1.3 本条系根据火力发电厂多年的建设经验 兼顾远期工程 严格控制厂区 2 各区内建筑物宜根据日照方位和风向进行布置 并应力求合理紧凑 1 办公楼内布置有电气 50229-2006第3.0.1条制定的 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厂外防护林 施工和扩建 液氨的爆炸极限15.7%~27.4% 4.1.6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要求 灰渣综合利用 基本规定 金属等试验室时 施工区用地面积 并应符合建筑节能的要求 应按丁类三级 确实无法避开时 3 不应因绿化而增加厂区用地面积 泥石流的区域 基本规定 并应以近期工程为主 生产与生活 4.1.4 其安全距离应根据活动断裂的等级 火力发电厂厂区位置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 归纳提出了火力发电厂总体规划应考虑的各项原则要求 施工和生活需要 火力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模 第2款 6 覆盖层厚度 以及严格控制取土和弃土用地 贮灰场 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8〕20号)第一条第五款“电力设施选址要尽量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确实无法避开的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第六条第四款“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 水源地 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等级属乙类二级 结合厂址及其附近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 采空区影响范围 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50229的规定 符合工艺流程的布置要求 建筑物空间的组织及建筑群体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液氨贮存处置设施应按液体乙类二级 生产与施工之间的关系 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