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 对地表水 过滤 当制水量较大时处理系统大多数采用石灰处理系统 2)再生水(二沉池出水)→曝气生物滤池→石灰混凝澄清+过滤+杀菌→循环水或其他用水 可同时采用活性炭 4)再生水(二沉池出水)→生物硝化反应+超滤→循环水或其他用水 经济运行 接触混凝 对于海水应了解取排水海域海水水质特点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受海水倒灌或农田排灌影响的水源 应了解其水质的稳定性 验证的结论不一定全部采用某一时间段的水质资料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也可用备用水源供水 海水取水方式 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 根据电厂的水源条件 处理系统出水去向 应采用接触混凝 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 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 锅炉补给水处理的预处理可为全厂供水系统的一部分 应了解历年丰水期 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 2 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 2 作为短时间处理用 处理水量 枯水期以及取水环境(如同期建设的水库的环境条件)对水源水质的影响 水处理系统 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 矿井排水等回用水应掌握其原水的来源组成 杀菌 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 本条规定了原水预处理方式的选择要求 还应采取除铁 当水量较小时 鉴于近年来工程设计中常有资料不全或不确切的问题 加之自动化水平的提高 原水水质是设计的重要依据 药品来源(特别是石灰粉) 13.1 澄清 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 并结合当地条件 本款对去除有机物提出要求 需要根据再生水水质 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 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对石灰岩地区的地下水 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别采用沉淀(混凝) 近年来水源污染问题较普遍 也可根据需要单独处理 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 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 7 可采用氯化 矿井排水 13.1.3 以及周边海洋环境要求 石灰处理系统随着设计运行经验的不断积累而得到很大改进 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 对于再生水 经技术经济比较 13 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 可以选择的处理工艺主要有以下几种 可采用石灰 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 过滤或沉淀(混凝) 过滤处理 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当水中氨含量较高时 特别是结合锅炉补给水预处理系统时 13.1 1 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 水质及水的预处理 其中的某一项水质数据可以是其他时间段偏差的数据 特别是有机物污染 3 也可只设1台 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 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 根据再生水水质和出水用途 还应掌握由此而引起的水质变化情况 13.1.3 除锰措施 1)再生水(二沉池出水)→石灰混凝澄清+过滤+杀菌→循环水 锅炉补给水处理的预处理设计应与水工专业配合 尽量避免重复设置 氯化 3)再生水(二沉池出水)→超滤→循环水或其他用水 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 取得相应的水质全分析资料 6 混凝 50013的有关规定 2 胶体等杂质的含量 澄清 4 5 采用超滤可使系统简化 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 在电厂得到了较好的应用 选择采用生化降解 设计单位对业主提供的原水资料应有分析验证的责任 这种处理系统用在空冷机组的电厂较多 应根据水质特点 澄清 13.1.1 地下水 离子交换树脂污染等问题 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 循环水补充水处理澄清池一般不设100%备用 海水 13.1.2 可通过提高其余澄清器的流速 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 变化规律 水质及水的预处理 凝聚澄清 混凝 因此 13.1.2 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 3 1 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 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 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 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 已经影响到原有水处理系统的安全 造成热力系统炉水pH值降低 13 3 1 了解其处理设施的设计标准和运行情况 过滤 场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 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选择何种工艺 澄清 如曝气生物滤池 当1台澄清器(池)检修时 水处理系统 超(微)滤等处理工艺 可设置硝化系统 为了保证水处理设计的包容性 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 13.1.1 2 当短期悬浮物高 根据原水水质 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 对于地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