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可采用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补充分析和论证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设计 确保质量 概念设计及结构整体性能是决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抗震 1.0.2 则 本规程也没有专门条款 综合考虑建筑的使用功能 1.0.1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主要是为了设计人员便于掌握对规程的使用 本条还规定 构件形式 较难保证结构的抗震 制定本规程 50011的有关规定 是国内外历次大地震及风灾的重要经验总结 在危险地段及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之内建造房屋和构筑物较难幸免灾祸 具体的抗震性能设计方法见本规程第3.8节 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设计 总 高层民用建筑采用抗震性能设计已是一种趋势 刚度和延性 适用 1.0.3 经济合理 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及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之内的高层民用建筑 为了在高层民用建筑中合理应用钢结构 1.0.4 则 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为发展安全 则按目前的结构设计及计算技术水平 制作与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制作与安装 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环境条件 1.0.1 抗风性能 规则性 保证结构的整体性 抗风性能的重要因素 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以及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内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1.0.5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应注重概念设计 我国也没有在危险地段和发震断裂的最小避让距离内建造高层民用建筑的工程实践经验和相应的研究成果 在抗震设计时 若结构严重不规则 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修改为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 优先选用抗震抗风性能好且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 1.0.2 有针对性地加强结构的关键部位和薄弱部位 结构类型等超过本规程的规定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有特殊要求时 整体性差 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尤其是抗震性能 1 1.0.3 1 本条是高层民用建筑工程中合理应用钢结构必须遵循的总方针 1.0.4 当其房屋高度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正确应用性能设计方法将有利于判断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抗震性能 连接构造和平立面布置 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 安全适用 施工条件因素 材料供应 同时也与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协调 99-98(以下简称98规程)没规定适用高度的下限 使整体结构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 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的结构方案提供创造性的空间 注重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概念设计 制作安装 大量地震震害及其他自然灾害表明 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发震断裂的最小避让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本条提出了对有特殊要求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可采用抗震性能设计方法进行分析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