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Gk w L 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35 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1.0和0.6或0.7和1.0 γ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线性关系考虑时 第6.4.1条和6.4.3条均适用于作用和作用效应呈线性关系的情况 Q Qk 7度(0.15g)和8 6.4.1 不应大于1.0 按本规程第6.4.3条计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 6.4.3 关于不同设计状况的定义以及作用的标准组合 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档案库 当其效应对结构承载力不利时 一般情况下 非抗震设计时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③明确了本节规定不适用于作用和作用效应呈非线性关系的情况 G 风荷载的分项系数 当本规程有规定时 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 应按下式确定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楼面活荷载作为次要可变荷载时 ②仅规定了持久 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 w w ψ ——分别为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和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w 应取0.2 S 可不考虑风荷载与罕遇地震作用的组合效应 G 增大系数 1 此时参与组合的可变作用(如楼面活荷载 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取1.1 罕遇地震作用下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弹塑性变形计算时 d 50153的规定 则作用组合的效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应取1.4 可不计入风荷载的效应 50009规定的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计算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 如风荷载作为主要可变荷载 Q 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2)的组合 当其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 6.4.6 wk 地震设计状况时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 Eh ——分别为永久荷载 6.4 Ev 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 γ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 风荷载等)应考虑相应的组合值系数 6.4.2 风荷载效应计算尚应符合本规程第5.2.4条的规定 风荷载的分项系数γ 6.4.4 ψ 偶然组合的有关规定 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 ——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地震设计状况下 对偶然作用组合 连体结构的连接体等 γ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当重力荷载效应对结构的承载力有利时 主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如高层民用建筑的大跨度转换构件 50153以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S 其楼面活荷载组合系数应由0.7改为0.9 储藏室 ④表6.4.4中增加了7度(0.15g)时 6.4.1~6.4.4 钢框架-支撑结构和钢框架-延性墙板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应同时按本规程第6.4.1条和第6.4.3条的规定进行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计算 ——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9度抗震设计的大跨度结构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 式中 有关结构侧向位移的规定见本规程第3.5.2条 当楼面活荷载作为主要可变荷载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①增加了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可变荷载(楼面活荷载)调整系数 50009 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 ——分别为永久荷载 ——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风荷载作为次要可变荷载时 γ 本节是高层民用建筑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作用组合效应的基本要求 作用基本组合时的作用效应设计值的计算公式 应取1.0 ——分别为上述各相应荷载或作用的分项系数 G 表6.4.4中的γ 2 尚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γ 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GE 通风机房和电梯机房等楼面活荷载较大且相对固定的情况 对书库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γ S γ 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 其组合值系数分别取1.0和0.6 ——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 Evk 如果结构上的作用和作用效应不能以线性关系表达 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表6.4.4采用 ψ S 储藏室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 楼面活荷载 竖向地震作用同时参与组合的情况 长悬臂结构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 荷载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地震设计状况下 6.4.6 S 标准组合不做强制性规定 其组合值系数分别取1.0和0.7 S 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7的场合应取0.9 档案库 50011的有关规定制订 表6.4.4增加了竖向地震作用为主要可变作用的组合工况 对车库 w 抗震设计时 当高层民用建筑对风荷载比较敏感时 S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 6.4 γ 一般情况下应取1.4 50153 ⑤对水平长悬臂结构和大跨度结构 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调整 通风机房和电梯机房 S 3 也要考虑水平地震 楼面活荷载的分项系数γ 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0.7和0.0 Q 式中 6.4.5 调整系数 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 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表6.4.4 应按本规程第6.4.1条的规定进行荷载组合的效应计算 γ 楼面活荷载 d 短暂设计状况下以及地震设计状况下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 Ehk 调整系数 本条式(6.4.1)中参与组合的风荷载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