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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在水平力和竖向荷载作用下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基础形式 施工条件等综合确定 目的是使基础有足够大的抗倾覆能力 地基 并使框架柱下端完全固定 同时 基础埋深宜一致 抗震设防烈度高时埋置深度应取较大值 应根据上部结构情况 用粗砂等将沉降缝地面以下部分填实的目的是确保主楼基础四周的可靠侧向约束 当不设沉降缝时 桩筏基础是高层民用建筑常用的基础形式 3.4.1 桩筏基础 基础埋深不符合要求时 3.4.1 基础和地下室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下部若干层采用钢骨混凝土结构是日本常用做法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抗倾覆能力有足够的安全储备 采用桩基时 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3.4.6 地下室情况 可作为柱脚 对基础底面压应力较小一端的应力状态作了限制 满足本条规定时 筏基 地基 应验算基础抗拔 箱基 3.4.3 钢框架柱延伸至计算嵌固端以下一层 它将上部钢结构与钢筋混凝土基础连成整体 宜选用筏基 并且宜采用钢骨混凝土柱 工程地质 使传力均匀 高宽比不大于4时 3.4.5 高宽比大于4时基础底面不宜出现零应力区 其地基压应力不致过于集中 3.4 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20 在重力荷载与水平荷载标准值或重力荷载代表值与多遇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共同作用下 不需再验算结构的整体倾覆 框架柱的竖向荷载宜直接传给基础 当基岩较浅 房屋高度超过50m的高层民用建筑宜设置地下室 3.4.2 3.4.3 3.4.4 对结构受力有利 可分别计算基底应力 质量偏心较大的裙楼和主楼 应采用粗砂等松散材料将沉降缝地面以下部分填实 基础和地下室 3.4.4 3.4.2 采用天然地基时 钢框架柱应至少延伸至计算嵌固端以下一层 宜设置钢骨混凝土过渡层 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15 施工中宜设后浇带 3.4.6 3.4 规定基础最小埋置深度 箱基 裙楼与主楼可分别进行基底应力验算 对裙楼和主楼质量偏心较大的高层民用建筑 基础底面与基础之间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积的15% 以下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柱 当主楼与裙房之间设置沉降缝时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与钢筋混凝土基础或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层之间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