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抵抗侧向力的柱 7.2.1 f——钢材强度设计值(N/mm ) 式中 轴心受压柱 2 轴心受压柱的稳定性应满足下式要求 y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7.2 轴心受压柱的长细比不宜大于120 为钢材的屈服强度 7.2.1 RE A——柱的毛截面面积(mm 2 φ——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 f 7.2 7.2.2 7.2.2 轴心受压柱一般为两端铰接 50017的规定采用 N——轴心压力设计值(N) 抗震设计时应按本规程第3.6.1条的规定除以γ 轴心受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