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加载周期的最大压力和最大拉力的比值不应大于1.3 宜采用足尺试件进行试验 E.4.5 每级位移水平下循环加载3次 试验结果的内插或外推应有合理的依据 以检验支撑的工作性状 耗能型屈曲约束支撑的单轴试验应按下列加载幅值及顺序进行 特别是在拉压反复荷载作用下的滞回性能 试验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4)屈曲约束支撑试件在每一加载循环中核心单元屈服后的最大拉 E.4 为检验支撑的工作性状 3 没有刚度退化现象 屈曲约束支撑的试验加载应采取位移控制 2)试验中不应出现开裂 同一工程中 对支撑进行单轴试验的目的在于 每种类别至少有一根试件 ANSI/AISC341-05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内的相关试验研究结果制定 截面构成及支撑端部连接等情况 E.4.4 当屈曲约束支撑试件的试验结果满足下列要求时 支撑单轴试验中 屈曲约束支撑试件及组件的制作应反映设计实际情况 5 依次在1/300 尺寸 E.4.1 可减小试件的长度 且最大压力和最大拉力之比不大于1.3 试件检验合格 轴向累计非弹性变形至少为屈服变形的200倍 特别是在拉压反复荷载作用下的滞回性能 试验的连接构造应尽可能接近实际的原型连接构造 1)荷载-位移历程图应表现出稳定的滞回特性 试验至少应有两组 在变形大于第一个屈服点的轴向变形值时 且不应出现刚度退化现象 构造形式和核心单元材料相同且屈服承载力在试件承载力的50%~150%范围内的屈曲约束支撑划分为同一类别 并应考虑尺寸效应和材料偏差等不利影响 对组件试验时控制转动位移 1 当试验装置无法满足足尺试验要求时 组件试验可不按1款加载幅值与顺序进行 4)对于支撑试验 压承载力均不低于屈服荷载 E.4.3 3)屈曲约束支撑不出现断裂和连接部位破坏的现象 1/150 1/100支撑长度的位移水平下进行拉压往复加载 支撑失稳或支撑端部连接失效的现象 2 50011制定 其中加载幅值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屈曲约束支撑的试验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节主要参照美国FEMA450 4 1/200 对屈曲约束支撑核心单元的每一批钢材应进行材性试验 抽样比例为2% 以及连接节点的设计计算提供依据 另一组为支撑的单轴试验 试验构件中屈曲约束单元的材料应与原型支撑相同 每一加载周期的最大拉力和最大压力都不应小于核心单元的屈服强度 1)材性试验结果满足本规程第E.2.9条第1款的要求 试验及验收 E.4.2 屈曲约束支撑的设计应基于试验结果 为屈曲约束支撑满足强度和非弹性变形的要求提供证明 核心单元材料和屈服承载力分类别进行试验检验 2)屈曲约束支撑试件的滞回曲线稳定饱满 屈曲约束支撑应按支撑的构造形式 考察支撑连接的转动要求 试验及验收 E.4.1~E.4.5 E.4 3)对于支撑试验 在变形大于第一个屈服点的轴向变形值时 试件中核心单元的形状和定位都应与原型支撑相同 对构件试验时控制轴向位移 2 1 一组为组件试验 包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