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 表9.1.2 9.1.4 规划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宜取1.2~1.5 2 年下降速度 2 以及单阶段回采时 可不计其生产能力 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的大中型矿山 应以一个阶段回采计算矿山生产能力 划分矿房 再予以取值 装备水平等 地下矿山生产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地下矿山生产能力(t/年) 宜按年下降速度验证 矿块生产能力(t/d) q——矿块生产能力(t/d) 式中 由于影响矿块生产能力的因素多 本条表9.1.3内矿块生产能力的数据在原规范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矿块间通风 年下降速度可按下式计算 矿块矿量大 1 取小值 是指可同时回采的矿块数与可布矿块数之比 采准切割量小 市场需求 本条第2款 宜按合理服务年限验证 在条件许可时 9.1 9.1.1 矿柱两步骤回采的矿山 注 α——采矿回收率(%) 矿岩稳固 矿块利用系数是考虑了矿岩的开采技术条件 开采技术条件和采矿工艺复杂程度 采准切割量少 V——回采工作年下降速度(m/年) 运输干扰少 K——矿块利用系数 矿山生产能力 地下开采 9.1.2 ) 新阶段开拓 γ——矿石密度(t/m 注 矿体分散 结合矿体厚度和国内实际生产指标综合考虑确定的 地下矿山生产能力可按下式计算 采用一步骤连续回采的矿山 N——同时回采的可布矿块数 但上 矿山生产能力宜按下列规定验证 z 宜编制采掘进度计划表最终验证 结合回采作业循环计算 3 矿山服务年限可按下式计算 3 一个阶段采矿柱为基础进行计算 9 则矿块间干扰制约少 凿岩方式 地下矿山生产能力可按下式估算 采切工程完成时间应小于计算的新阶段准备时间 宜取0.7~1.0 年下降速度也可按开采范围内矿体分布的垂高与由本规范式(9.1.2)计算得出的生产能力对应的服务年限之比计算 9 经多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 相对独立性较强 Z——副产矿石率(%) 普通浅孔留矿法是指厚度为1m~2m以上的薄至中厚矿体 采场机械化程度较高以及矿块都由若干条进路组成 当机械化程度较高 ——新阶段准备时间(年) A 可通过计算或按表9.1.3选取 应以一个阶段采矿房 z 矿块利用系数可以取大值 地下开采 9.1 矿体厚度较厚时 t——年工作天数(d) Q——设计开采范围内可采储量(st) 矿块矿量大 下相邻阶段的对应采场不得同时回采 运输干扰少 9.1.4 当矿体产状规整 单阶段回采 z 矿体产状规整 同时回采矿块数量可多 K——超前系数 设计计算的生产能力是技术上可能的最大生产能力 计算的年下降速度宜与开采技术条件和装备水平类似的生产矿山进行分析比较 T 矿块利用系数 2 不致因矿体开采技术条件影响而使采场中途停采 则同时回采的矿块数相对多 9.1.3 宜按表9.1.2选取 简单的矿山取小值 矿山的生产能力受矿床勘探类型 矿体厚度较薄时 阶段上矿块总数少 E——地质影响系数 T——合理服务年限(年) A——矿山生产能力(st/年) 式中 当矿柱矿量比例小于20%时 资金筹措等因素影响 需同时采准占用的矿块数少 凿岩方式 取大值 矿块利用系数可取大值 矿山生产能力应根据计算的生产能力 可适当增加回采阶段 资金筹措等因素 不受下阶段的干扰 装备水平等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取大值 Q ) 因而矿块利用系数较大 S——矿体开采面积(m 并结合矿床勘探类型 矿山生产能力 1 β——矿石贫化率(%) 4 ——回采阶段可采储量(t) 矿块间通风 新阶段准备时间分别进行验证 表9.1.3 宜按新阶段准备时间验证 主要是根据近年来国内矿山装备水平的提高及用工制度的改变 9.1.1 计算的服务年限宜符合本规范表3.0.15的规定 式中 阶段生产能力应根据阶段上同时回采的矿块数和矿块生产能力计算 勘探程度 9.1.2 结合回采作业循环计算 ——回采阶段生产能力(t/年) 采矿方法和相关作业的难易程度以及技术管理因素在内的综合系数 由于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和下向分层胶结充填法要求阶段尽量同步下降 勘探程度 阶段可布矿块数少或矿体分散 因此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应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宜以一个开采阶段保证 矿块生产能力应根据采场构成要素 3 房柱法的利用系数0.7是指以盘区为单位计算的 使用时应根据采场构成要素 故同时回采矿块可以多 应取大值 矿山生产规模确定是矿山设计非常重要的一环 新阶段准备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开采技术条件和采矿工艺复杂程度 计算的生产能力应按合理服务年限 矿岩稳固 9.1.3 Q——设计可采储量(t) 也可按表9.1.3选取 当机械化程度较低 式中 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