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泵的总流量应满足在规定的卸油时间内卸完车 小油枪点火 50074的有关规定 等离子点火等节油点火方式 卸油泵的扬程及其电动机的容量应按输送油达到最大黏度时的工况考虑 也可采用煤气 9.4.9 蒸汽吹扫系统应有防止燃油倒灌的措施 台数和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00m 燃油泵房内应设置适当的通风 系原规范第6.4.1条的修改 1 卸油方式及消防规范要求来确定 输送方式和油罐情况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本条对原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至锅炉房的供油 9.4.6 优先选用节油点火方式 相比常规煤粉炉其月平均油耗要少 以及蒸汽或压缩空气吹扫管 本条对原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点火及助燃油宜采用汽车运输 当采用220t/h级以下容量的煤粉炉时 200m 4 在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2 供油 煤粉炉及其他炉型的点火及助燃燃料可采用轻柴油 本条对原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9.4.3 9.4.7 卸油泵形式 3 燃油罐 供油泵的流量裕量不宜小于10% 燃气点火及助燃 50058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9.4.9 其中1台备用 2 系原规范第6.4.2条的修改 当最大一台泵停用时 9.4.1 对黏度大 各台锅炉的供油管道上应装设快速切断阀和手动关断阀 少油(微油)点火等节油点火方式时 3 起吊设施和必要的检修场地及值班室 回油管道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如自动控制及消防设施可满足无人值班要求时 油泵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可不设置值班室 ~100m 输(供)油泵形式应根据油质和供油参数要求确定 煤粉炉采用等离子点火 燃油系统中应设污油 3 3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油罐容量可比相应容量煤粉锅炉减小1个~2个等级 增加了铁路和水路运输的要求 本条为新增条文 100m 易凝结的燃油 当采用水路运输时 9.4.4 当重油的供应和油品质量有保证时 月平均油耗相比常规点火方式要少 回油管道宜各采用1条 9.4.10 50229的有关规定 煤粉炉应采用小油枪点火 提出了供油泵的选择要求 其主要燃油量消耗为低负荷助燃用油 2 当采用220t/h~410t/h级的煤粉炉时 本条对原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对于燃油管道可设置蒸汽伴热或其他方式的伴热管 提出了燃油泵房的设计要求 此时应参照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设计 50229的有关规定 的油罐 防火 3 点火用油量相比常规点火方式的锅炉能够节约70%~90%以上 采用节油点火方式的煤粉炉 9.4.5 9.4.1 9.4.8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 防静电和防雷击的设计 3 油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4 9.4.10 50074 并应符合铁路部门的调车要求 的系列等级选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3 ~60m 9.4.6 3 供油泵的出力宜按容量最大一台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燃料热量的20%~30%选择 目前等离子点火等各类节油点火方式在大中型煤粉锅炉上应用已十分广泛 点火及助燃油罐的个数及容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3 9.4.8 并提出了卸油泵的选择要求 9.4.2 系原规范第6.4.3条的修改 50074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的油罐 500m 4 9.4.7 系原规范第6.4.7条的修改 50229的规定 系原规范第6.4.4条的修改 9.4.3 其卸油 全厂宜设置1个~2个50m 根据建设部2002年10月14日批准的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出版的《拱顶油罐图集》O2R112中所列 因此油罐容量可同比减小1个~2个等级 9.4.2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3 少油(微油)点火 可采用管道输送 循环流化床锅炉基本上不需要低负荷投油助燃 应针对燃用煤种情况 油罐容量可比以上容量减小1个~2个等级 如果卸油时间有规定要求 3 卸油泵形式应根据油质黏度 贮油及供油系统应有加热 供油总管上可装设油量计量装置 本条为新增条文 本条为新增条文 回油管道的设计要求 9.4.5 3 地上或半地下式金属燃油罐宜设置移动式或固定式与移动式相结合的冷却水系统 本条对卸油方式应根据油质特性 因此油罐容量也可同比减小1个~2个等级 9.4 运大件码头或煤码头合建 经济效益显著 系原规范第6.4.6条的修改 1 9.4.4 每台锅炉的供油和回油管道上应装设油量计量装置 9.4 扬程裕量不宜小于5% 发电厂附近有煤气或燃气供应时 400m 也可采用重油点火及助燃 提出了燃油泵房至锅炉房供 应设置卸油站台 本条提出了油系统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输送方式和油罐情况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供油泵的台数宜为2台 扬程裕量宜为30% 循环流化床炉 卸油泵台数不宜少于2台 各台锅炉的回油管道上宜装设快速切断阀 300m 输油泵房宜靠近油库区 卸油方式应根据油质特性 船的装载量 全厂宜设置2个200m 卸油码头宜与灰渣码头 出力和台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系原规范第6.4.5条的修改 污水收集及有关的含油污水处理设施 主要是在启动点火加热床料时需要用油 其长度可按能容纳1节~2节油槽车设计 宜选用离心泵或螺杆泵 吹扫设施 3 1 点火及助燃油系统供油泵的形式 扬程计算中的燃油管道系统总阻力(不含油枪雾化油压及高差)裕量不宜小于30% 油罐公称容积可按40m 3 3 输油管道和燃油管道的防爆 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50058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1 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发电厂就近有油源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