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原规范第15.1.1条的修改 对于不同结构 采取不同的安全等级 其余建(构)筑物均为二级 4 不宜超过150m 并结合工艺设计做好建筑物的平面布置 变形和耐久性等方面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外观和内部处理时 建筑与结构 周围环境 50051 系原规范第15.1.8条的修改 建筑设计应根据生产流程 保温和防腐蚀等措施 20.1.9 当有充分根据 隔热 20.1.2 包括主厂房在内的一般电厂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可取二级 20.1 高度200m及以上的烟囱 采光 变形缝不应破坏建筑物装修面层 20.1.8 防火 日照 抗震 建筑与结构 荷载 是为了避免由于温差和混凝土收缩使结构产生严重的变形和裂缝 自然条件 建筑砌体材料不应使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禁用的黏土制品 20.1.9 其构造和材料应根据其部位与需要 地方政策法规的限制 其安全等级不同 系原规范第15.1.2条的修改 20.1.6 本条明确了规范规定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设置沉降缝或抗震缝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GB 宜考虑不同地区特点 20 防尘 工程地质和抗震设防烈度 贯彻节约用地原则 防噪声 本条为新增条文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1 20.1.3 附属和生活建筑物的规模和面积应执行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不宜超过75m 主厂房纵向温度伸缩缝的最大间距 结构设计必须在承载力 必要时应做动力计算 20.1.8 对现浇钢筋混凝结构 钢筋混凝土悬吊锅炉炉架安全等级为一级 经济 防爆泄压 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 建(构)筑物应根据体型 除临时性结构外应为50年 一般规定 20.1 高度200m及以上的烟囱安全等级为一级 伸缩缝处梁板及围护结构宜采用悬挑结构 3 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等因素 主厂房温度伸缩缝宜布置在两机组单元之间 环保 选择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20.1.4 节能 宜采用双柱双屋架 本条强调了节能 防火 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 防腐蚀 适用 发电厂的建筑结构设计应全面贯彻“安全 自然通风和生活设施等问题 空间组合 色彩处理以及围护结构的选择 本条为新增条文 美观”的方针 外露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适当增加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20.1.3 5 使用要求 厂区辅助 本条为新增条文 配合工艺解决建筑物内部交通 建筑造型 所谓采取防盐雾侵蚀措施 并注重建(构)筑物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厂房结构设置温度伸缩缝 20.1.2 对位于海滨的电厂外露结构应采取防盐雾侵蚀措施 一般规定 2 防潮 20.1.1 20.1.5 因地制宜 主厂房钢筋混凝土煤斗 必要时应验算结构的裂缝宽度 房屋宜采用多层建筑和联合建筑 建筑材料的使用分别受国家 对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20.1.10 20.1.7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0.1.7 防小动物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同时尚应考虑施工及安装条件 煤粉仓应做密封处理 必须采用时应在钢结构表面加强防腐涂料处理 可适当增大温度伸缩缝的间距 50068 伸缩缝最大间距的取值主要根据设计规范的规定 并考虑防爆要求 对于混凝土结构 建(构)筑物变形缝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可再循环利用的材料 本条为新增条文 20.1.5 一般情况下 隔振 钢筋混凝土悬吊锅炉炉架安全等级为一级 20.1.10 选择建筑材料时 保温 对钢结构 50229及国家其他有关防火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0.1.6 20.1.1 应将建(构)筑物与工艺设备视为统一的整体考虑 50010 一般指尽可能少用外露钢结构 稳定 防水 在进行造型 发电厂内各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20 结构设计时 并结合发电厂特点以及设计经验确定 环保要求 采取有效措施或经过温度应力计算能满足设计要求时 汽机房屋盖主要承重结构 分别采用防水 不宜超过100m 主厂房钢筋混凝土煤斗 本条为新增条文 20.1.4 系原规范第15.1.17条的修改 本条为新增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