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数量是根据锅炉的容量来确定的 1 3 7.3 起重机的起重量和轨顶标高应考虑规划扩建机组的容量 电厂要求增设客货两用电梯 1 50MW级以下机组 4 加热器 3 宜设置2台电动桥式起重机 汽机房内起重机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检修设施 7.3.3 主厂房电梯台数和布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机房的底层应留有抽 以经济合理为原则 凝汽器端盖等设备和部件 水泵 起重量应按检修起吊最重件确定(不包括发电机定子) 本次修改增加了130t/h~220t/h级锅炉 本条为新增条文 其面积应能满足检修吊装大件和汽轮机翻缸的要求 应设置必要的检修起吊设施 7.3.6 3 3 5 起重量为1t~2t 一次风机等转动设备的上方 50MW级机组装机在4台以上时 锅炉房的布置应预留拆装空气预热器 7.3.3~7.3.5 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 检修设施 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有40多米高 系原规范第4.3.1条的修改 主厂房的下列各处 为方便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和减轻检修工人工作强度 提升高度应从零米至炉顶平台 锅炉房炉顶 7.3.6 2 本条扩大了50MW级及以上机组的汽机房起重机的设置原则 每3台~4台锅炉宜设1台电梯 省煤器的检修空间和运输通道 汽机房的底层应设置集中安装检修场地 应设置1台电动桥式起重机 电梯宜布置在控制室与锅炉之间靠近炉前位置 一般是两台机组设一个检修场 提升高度应从零米或运转层至煤仓层 汽机房的运转层应留有利用桥式起重机抽出发电机转子所需要的场地和空间 7.3.2 4 7.3.1 具体根据布置情况 装凝汽器冷却管的空间位置 50MW级以下容量机组的汽机房内 7.3.1 煤仓间煤仓层 2 系原规范第4.3.3条~第4.3.5条的修改 电动起吊装置起重量宜为0.5t~1t 2 7.3 送风机 电动起吊装置的起重量宜为0.5t~1t 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 利用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起吊受到限制的地方 起重机的轨顶标高应满足起吊物件最大起吊高度的要求 排粉风机 对于130t/h~220t/h级锅炉 7.3.2 7.3.4 4 且应能在锅炉本体各主要平台层停靠 升降速度不宜小于1m/s 410t/h级锅炉每2台锅炉宜设1台电梯 100MW级机组装机在2台及以上时 每2台~4台机组宜设置一个零米检修场地 对50MW级及以上机组 1 对于410t/h级锅炉 宜设置2台电动桥式起重机 6 5 可四台及以上机组合用一个检修场 磨煤机 每3台~4台锅炉宜设1台电梯 引风机 电梯宜采用客货两用形式 7.3.5 系原规范第4.3.2条的修改 每2台锅炉宜设1台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