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2 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 1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 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自治区 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设备价格变化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本规范附录L.2的表-21 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 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 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4 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则不作调整 A.2.3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 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 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发包人复核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 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 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 由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送发包人核对 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 A.2.1 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 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 人工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第2款规定的条件时 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3 施工期内 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 因人工 材料 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 材料和工程设备 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如发包人不同意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 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 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 2 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 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 A.2.4 A.2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 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