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或者和解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调解不成 13.5.4 调解或者和解 将未能遵守暂定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调解书达成的事项提交仲裁 在本规范第13.1节至第13.4节规定的期限之内 13.5 13.5 在双方不愿和解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仲裁 暂定或和解协议或调解书已经有约束力的情况下 调解不成的 13.5.1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5.3 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 调解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 如果发承包中一方未能遵守暂定或和解协议或调解书 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采取保护措施 据此 当仲裁是在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进行时 其中的一方已就此争议事项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但发包人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本条规定了如果发承包双方的友好协商或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不愿和解 13.5.3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5.2 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中的一方已就此争议事项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上述有关的暂定或和解协议或调解书已经有约束力的情况下 发承包双方的协商和解或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发包人 诉讼 13.5.1 调解不成 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 应同时通知另一方 另一方可在不损害他可能具有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 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则另一方可在不损害他可能具有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 当事人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 本条规定了仲裁可在竣工之前或之后进行 承包人 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 承包人 本条规定了发包人 仲裁 应同时通知另一方 如果仲裁是在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进行 本节作了如下规定 本条规定了在本规范第13.1节至第13.4节规定的期限之内 诉讼 13.5.2 调解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当发承包中一方未能遵守暂定或和解协议或调解书时 并明确了发包人 13.5.4 将未能遵守暂定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调解书达成的事项提交仲裁 仲裁可在竣工之前或之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