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 地质水文 工程变更等变化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专业水平的差异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 往往会造成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 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 且符合本规范第9.6.2条 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0 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 如果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 可按下列公式调整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 Q 1 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 并且 合同履行期间 9.6.3 如突然增加太多 ——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1 如果工程量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 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P 第9.6.3条规定时 可进行调整 ——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9.6.2 Q 工程量偏差 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 对承包人不公平 对发包人不公平 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由于施工条件 0 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 为维护合同的公平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仍按原综合单价计价 施工过程中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仍按原综合单价计价 P 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S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9.6.1 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9.6.2条的变化 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 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工程量偏差过大 调整的原则为 对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 这给有经验的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打开了大门 工程量偏差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 本节作了以下规定 9.6 如突然减少太多 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9.6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