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5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招标控制价 规定最高投标限价 5.1.4 不应上调或下浮 5.1.2 为了客观 同时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 5.1 5.1.2 5.1.6 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 5 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 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 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5.1.1 5.1.1 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 无需保密 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 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为体现招标的公平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招标控制价 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 本条规定不应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 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实行的是投资概算审批制度 当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能力时 招标控制价应按照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编制 5.1 5.1.3 本条规定了应由招标人负责编制招标控制价 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 可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5.1.4 公正性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5.1.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