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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弯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f x npx 采用塑性设计和弯矩调幅设计时 x t W 本条规定了塑性或弯矩调幅设计时 荷载-位移曲线进入了卸载阶段 w w n 10.3.4 h ——对x轴的塑性净截面模量(mm ——构件的弯矩设计值(N·mm) f 10.3.4 塑性铰部位的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压弯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的规定 ——腹板高度和厚度(mm) 2 弯矩最大截面的屈服区深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本次修订为γ ——钢材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塑性铰部位的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nx 式中 则框架结构的物理刚度已经达到0的状态 对连续梁 t 式中 会发生弯矩-轴力极限曲面上的塑性流动 同时承受压力和弯矩的塑性铰截面 重力荷载对于结构是一种负的刚度(几何刚度) 2 受弯构件的剪切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采用γ p 轴压比不宜过大 除塑性铰部位的强度计算外 2 2 10.3.1 结构的总刚度(物理刚度与几何刚度之和)为负 f ) 减小使用阶段的变形 ) 3 如果形成塑性机构 x 折减系数ρ应按下式计算 原因如下 A 1 对于受弯构件采用弯矩调幅设计进行强度计算时 1 ) 当V>0.5h 验算受弯承载力所用的腹板强度设计值f可折减为(1—ρ)f W 原规范塑性设计采用的截面塑性弯矩M 2 w W M w N——构件的压力设计值(N)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受力性能复杂化 对单层和没有设置支撑架的多层框架 nx 但是此时框架上还有竖向重力荷载 ) 可以使得正常使用状态下 10.3 v v 此时已经超过了稳定承载力极限状态 构件的计算 按照结构稳定理论 在塑性弯矩的利用上应进行限制 V——构件的剪力设计值(N) 10.3.3 构件的计算 f f——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 塑性铰转动时 受弯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方法 因此形成塑性铰的截面 除塑性铰部位的强度计算外 ——净截面面积(mm 10.3 10.3.2 因此在物理刚度已经为0的情况下 10.3.1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