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减小使用阶段的变形 f ) 10.3.3 10.3 npx 10.3.1 2 ——净截面面积(mm 2 2 10.3 受弯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受弯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方法 荷载-位移曲线进入了卸载阶段 因此形成塑性铰的截面 除塑性铰部位的强度计算外 本条规定了塑性或弯矩调幅设计时 验算受弯承载力所用的腹板强度设计值f可折减为(1—ρ)f 塑性铰部位的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时 w 在塑性弯矩的利用上应进行限制 1 W N——构件的压力设计值(N) t 同时承受压力和弯矩的塑性铰截面 v 折减系数ρ应按下式计算 W 会发生弯矩-轴力极限曲面上的塑性流动 ) 可以使得正常使用状态下 2 f——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 除塑性铰部位的强度计算外 10.3.4 x 此时已经超过了稳定承载力极限状态 ——对x轴的塑性净截面模量(mm x 按照结构稳定理论 轴压比不宜过大 因此在物理刚度已经为0的情况下 塑性铰部位的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w 但是此时框架上还有竖向重力荷载 ——构件的弯矩设计值(N·mm) 原因如下 nx 采用塑性设计和弯矩调幅设计时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采用γ h p 结构的总刚度(物理刚度与几何刚度之和)为负 A 如果形成塑性机构 式中 W w x M f 重力荷载对于结构是一种负的刚度(几何刚度) f 3 式中 1 f 对连续梁 构件的计算 nx V——构件的剪力设计值(N) 2 ) 10.3.4 塑性铰转动时 10.3.1 对于受弯构件采用弯矩调幅设计进行强度计算时 对单层和没有设置支撑架的多层框架 构件的计算 弯矩最大截面的屈服区深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10.3.2 ——钢材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压弯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的规定 当V>0.5h ) 受弯构件的剪切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本次修订为γ 则框架结构的物理刚度已经达到0的状态 原规范塑性设计采用的截面塑性弯矩M t 受力性能复杂化 ——腹板高度和厚度(mm) w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