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ne 由于高强度角钢应用的需要 A 2 w ——分别为有效净截面面积和有效毛截面面积(mm 3 b为角钢宽度 4 7.3.2 ——各板件有效截面系数 ni 7.3.3 式中 T形截面翼缘宽厚比限值应按式(7.3.1-2)确定 b 式中 箱形截面壁板 加劲肋宜在腹板两侧成对配置 轴心受压杆件的强度和稳定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对热轧构件 2 圆管压杆的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100ε w 简要计算时 实腹轴心受压构件要求不出现局部失稳者 板件宽厚比超过本标准第7.3.1条规定的限值时 A 2 7.3.5 取为100 e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和屈曲后强度 =h 为壁板与加劲肋之间的净宽度 f H形截面腹板 取腹板平直段长度 从而使宽厚比限值放宽 0 确定 —20)mm t——分别为角钢的平板宽度和厚度 当箱形截面设有纵向加劲肋时 按本标准表3.5.1注2取值(mm) 取为30 i H形 虽然对长细比大于52ε 0 h 相应的局部屈曲临界力可以降低 单角钢 等边角钢轴心受压构件的肢件宽厚比限值为 A 1 t 但不小于(h 其板件宽厚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用纵向加劲肋加强以满足宽厚比限值时 h 不再对局部稳定作出规定 可采用纵向加劲肋加强 7.3.2 简要计算时w可取为b—2t 可按毛截面计算 可将其板件宽厚比限值由本标准第7.3.1条相关公式算得后乘以放大系数 ——分别为各板件净截面面积和毛截面面积(mm 失稳时总是呈弯扭屈曲 7.3.1 ) 5 工字形和箱形截面轴心受压构件的腹板 H形 i w 工字形 按本标准表3.5.1注2取值 0 7.3 增加了等边角钢肢的宽厚比限值 t f λ——构件的较大长细比 w H形截面翼缘 φ——稳定系数 6 式中 可按本标准第7.3.4条的规定计算 λ——按角钢绕非对称主轴回转半径计算的长细比 ρ 本条已有较大的改进 取腹板高度h 当轴心受压构件的压力小于稳定承载力φAf时 7.3.1 2 ——分别为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和厚度 —t 式中 w 对焊接构件 w H形或工字形的腹板 当λ>100时 2 ) 7.3.4 构件实际压力低于其承载力时 T形截面腹板宽厚比限值为 w 本条区分ρ是否小于1.0的界限由本标准式(7.3.1-3) h 的单角钢偏于安全 箱形截面的壁板 的箱形截面和长细比大于80ε 式(7.3.1-6)及式(7.3.1-8)确定 厚度不应小于0.75t 根据等稳准则 式中 k k 箱形和单角钢截面轴心受压构件的有效截面系数ρ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其一侧外伸宽度不应小于10t ——分别为腹板计算高度和厚度 7.3 但和原规范第5.4.6条相比 b——壁板的净宽度 当可考虑屈曲后强度时 稳定计算包含了肢件宽厚比影响 7.3.4 A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和屈曲后强度 为计算简便起见 可取h k 不等边角钢没有对称轴 当λ<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