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取腹板平直段长度 等边角钢轴心受压构件的肢件宽厚比限值为 i 1 6 —t A ——分别为有效净截面面积和有效毛截面面积(mm b为角钢宽度 当λ<30时 0 简要计算时w可取为b—2t 取腹板高度h w 当λ>100时 7.3 可按毛截面计算 对热轧构件 可将其板件宽厚比限值由本标准第7.3.1条相关公式算得后乘以放大系数 式中 —20)mm 按本标准表3.5.1注2取值 A =h 2 H形 不再对局部稳定作出规定 2 ) h 虽然对长细比大于52ε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和屈曲后强度 ne w 本条已有较大的改进 k i ——分别为腹板计算高度和厚度 为壁板与加劲肋之间的净宽度 厚度不应小于0.75t 单角钢 从而使宽厚比限值放宽 H形或工字形的腹板 的单角钢偏于安全 7.3.4 w 但不小于(h ——各板件有效截面系数 1 当箱形截面设有纵向加劲肋时 失稳时总是呈弯扭屈曲 A 7.3.1 可采用纵向加劲肋加强 H形截面翼缘 λ——按角钢绕非对称主轴回转半径计算的长细比 w H形 0 式中 不等边角钢没有对称轴 k 轴心受压杆件的强度和稳定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相应的局部屈曲临界力可以降低 工字形和箱形截面轴心受压构件的腹板 e 按本标准表3.5.1注2取值(mm) t——分别为角钢的平板宽度和厚度 ni 板件宽厚比超过本标准第7.3.1条规定的限值时 b——壁板的净宽度 当可考虑屈曲后强度时 h ——分别为各板件净截面面积和毛截面面积(mm f T形截面翼缘宽厚比限值应按式(7.3.1-2)确定 t A 2 ) 的箱形截面和长细比大于80ε 实腹轴心受压构件要求不出现局部失稳者 λ——构件的较大长细比 0 f 2 根据等稳准则 φ——稳定系数 t 7.3.5 其板件宽厚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一侧外伸宽度不应小于10t 4 式中 h 简要计算时 当用纵向加劲肋加强以满足宽厚比限值时 增加了等边角钢肢的宽厚比限值 取为30 2 加劲肋宜在腹板两侧成对配置 对焊接构件 圆管压杆的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100ε ——分别为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和厚度 取为100 7.3.1 w T形截面腹板宽厚比限值为 式中 3 为计算简便起见 ρ 由于高强度角钢应用的需要 7.3 箱形和单角钢截面轴心受压构件的有效截面系数ρ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和屈曲后强度 0 但和原规范第5.4.6条相比 确定 箱形截面的壁板 k 工字形 式中 b 7.3.4 7.3.2 w 本条区分ρ是否小于1.0的界限由本标准式(7.3.1-3) 7.3.2 可取h H形截面腹板 可按本标准第7.3.4条的规定计算 w 构件实际压力低于其承载力时 箱形截面壁板 式(7.3.1-6)及式(7.3.1-8)确定 稳定计算包含了肢件宽厚比影响 7.3.3 当轴心受压构件的压力小于稳定承载力φAf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