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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其板件宽厚比限值由本标准第7.3.1条相关公式算得后乘以放大系数 k 4 A 箱形和单角钢截面轴心受压构件的有效截面系数ρ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w 取腹板高度h 2 不等边角钢没有对称轴 等边角钢轴心受压构件的肢件宽厚比限值为 2 2 厚度不应小于0.75t h T形截面腹板宽厚比限值为 ——分别为有效净截面面积和有效毛截面面积(mm —20)mm 当箱形截面设有纵向加劲肋时 对热轧构件 i 当用纵向加劲肋加强以满足宽厚比限值时 1 式中 增加了等边角钢肢的宽厚比限值 式(7.3.1-6)及式(7.3.1-8)确定 取腹板平直段长度 w H形截面翼缘 可取h 7.3.1 ——分别为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和厚度 k 为壁板与加劲肋之间的净宽度 b 式中 A 其一侧外伸宽度不应小于10t T形截面翼缘宽厚比限值应按式(7.3.1-2)确定 7.3.2 对焊接构件 箱形截面的壁板 可按本标准第7.3.4条的规定计算 f h λ——构件的较大长细比 的单角钢偏于安全 φ——稳定系数 A H形或工字形的腹板 圆管压杆的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100ε 当可考虑屈曲后强度时 w H形 当轴心受压构件的压力小于稳定承载力φAf时 当λ<30时 稳定计算包含了肢件宽厚比影响 按本标准表3.5.1注2取值(mm) 按本标准表3.5.1注2取值 ——分别为腹板计算高度和厚度 5 失稳时总是呈弯扭屈曲 式中 其板件宽厚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h 轴心受压杆件的强度和稳定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从而使宽厚比限值放宽 ρ 当λ>100时 7.3 ) t 取为30 6 的箱形截面和长细比大于80ε w 箱形截面壁板 本条区分ρ是否小于1.0的界限由本标准式(7.3.1-3) 2 t——分别为角钢的平板宽度和厚度 A 实腹轴心受压构件要求不出现局部失稳者 0 简要计算时 f 为计算简便起见 w ) 7.3.3 7.3.5 简要计算时w可取为b—2t 由于高强度角钢应用的需要 —t 确定 加劲肋宜在腹板两侧成对配置 7.3.4 b为角钢宽度 ne 相应的局部屈曲临界力可以降低 可采用纵向加劲肋加强 可按毛截面计算 2 工字形和箱形截面轴心受压构件的腹板 7.3.4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和屈曲后强度 b——壁板的净宽度 7.3.2 取为100 但和原规范第5.4.6条相比 工字形 0 板件宽厚比超过本标准第7.3.1条规定的限值时 单角钢 k ——各板件有效截面系数 本条已有较大的改进 但不小于(h 1 7.3.1 i ——分别为各板件净截面面积和毛截面面积(mm 根据等稳准则 λ——按角钢绕非对称主轴回转半径计算的长细比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和屈曲后强度 ni 0 0 式中 h w H形 w 3 不再对局部稳定作出规定 e t 7.3 虽然对长细比大于52ε 构件实际压力低于其承载力时 H形截面腹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