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识别标志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 8.10.1 并应配合设置方向或距离辅助标志 地点识别标志 在飞机场 火车站 总则》GB 轮渡码头等重要地点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8.10 也可采用文字版面(图64) 8.10.3 地点识别标志采用文字版面示例 地点识别标志 图63 地点识别标志可采用文字版面 8.10.4 8.10.5 8.10.3 场所的附近 地点识别标志中的图形 宜在周边1~3个次干路以上交叉口增设地点识别标志 轮渡码头等地点未作为路径指引标志中的所选信息时 8.10.5 8.10 版面应面对来车方向 在周边1~3个次干路以上交叉口增设地点识别标志(图63) 地点识别标志应在道路经过标识地点的出入口处设置 5768.1规定的图形选用 8.10.2 地点识别标志除了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的图形标志外 地点识别标志的设置 宜设置地点识别标志 除在标识地点处设置地点识别标志之外 可视其交通重要性 图64 第1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