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车或混行车道为3.5m 一般规定 有利于道路交通的有序 1 11.1.6 常常超过30% 交通量较大或有条件的支路宜设置交通标线 交叉口进口道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25m 另一方面 11.1.3 3 作业区等区域 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所构成 11.1.1 城市道路交通标线应由施划或安装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线条 交通标线施划后 可偏向接缝一侧 该规程第4.2.9中规定 及时对交通标线进行维护 ②交叉口转向交通大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更强调“路权”分配 承担的交通量较大 5 11.1.4 4 大型车或混行车道为3.75m 箭头 11 出租车及其他车辆的停靠站 城市中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在道路网中地位较高 设计速度也较高 11 应保证交通标线在使用期间的可视性 安全与畅通 一条机动车道宽度不得大于3.75m 交通标线的基本要求 37的规定以及总体设计的要求 11.1.2 ③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比较多 应与周边其他交通设施表达的信息相匹配 收费广场 警告标线及其他标线 图案及立面标记 交叉口交通组织复杂 改建交叉口用地受限时可取2.8m 11.1.5 该规范第5.3.2中规定 152-2010 应遵循适当设置的原则 大多采用信号灯控制 困难情况下最小宽度可取3.0m 机动车道宽度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因此 传递的交通信息不得相互矛盾 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应设置交通标线 11.1 城市道路交通不同于公路交通 小客车专用车道为3.5m 宜与交通标志设置配合使用 新建道路路段车道宽度参见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充分体现道路总体设计的意图 支路及其他城市道路宜设置交通标线 文字 设计速度≤60km/h 11.1 城市道路交通标线的设置原则必须体现这些特点 宜为3.5m 11.1.5 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来分配“路权” 一方面和设计要求相矛盾 交通流量大的时候还可能导致一个车道有两辆车辆并行的情况出现 交通标线位于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接缝处 交通标线的基本要求 11.1.2 除加宽情况外 小客车专用车道为3.25m 条件受限的改建交叉口不宜小于3.25m 平面交叉口进出口车道宽度参见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2 设计速度>60km/h 一般规定 6 11.1.4 应符合道路设计要求 有四个主要特点 还包括各种车辆的停车位 保证交通安全 该规程第4.2.15中规定 交叉口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路段车道宽度 禁止标线 条文规定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应设置交通标线 同时 ①交叉口间距比较小 37-2012 应根据需要设置指示标线 不得出现传递信息过量或不足的情况 相互协调 对机动车干扰比较大 为畅通交通 偏移宽度不宜大于所施划标线的宽度 应与交通实际运行特点相适应 相互补充 交通标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如果交通标线施划的车道宽度大于3.75m 在城市道路的路段 也可单独使用 ④道路沿线设置了较多的公交 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