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2 两相邻反向圆曲线半径符合本规范第7.6.1条规定 7.7.6 7.7.1 7.7.3 河流湖泊 反弯路标志应设置在反向曲线的两端起点之前 但视距小于该表规定值时 反弯路标志可与限制速度禁令标志或与建议速度警告标志联合使用 并应在弯道上施划车行道边缘线和中心实线 视距不良时应设置反光镜 其线形指标符合本规范第7.7.1条设置条件时 且两圆曲线间的距离小于表7.7.1规定值时 反弯路标志 7.7.5 表7.7.1 当设置反弯路标志时 相邻曲线之间最小直线长度 悬崖等危险情况时 当路侧有高路堤 标志至平曲线起点的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弯道外侧车道边缘宜设置线形诱导标和路边轮廓标 圆曲线半径大于本规范表5.5.1-1中规定值 应设置防撞护栏 7.7.4 1 必须设置反弯路标志 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设计要求加宽车道 7.7 2 但不得进入上游路段的圆曲线内 下列情况应设置反弯路标志 当长直线并连续下坡路段衔接的反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