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顶支柱及浮顶上的所有开口接管应至少高出液面150mm 9.1.6 9.1.5 2 内浮顶上应设置排液装置 浮顶上与储液气或储液连通的所有缝隙均应采用焊接 9.1.11 3 并应检验其严密性 2 的软铜电缆线 内浮顶 无论浮顶处于任何位置 不得少于2组 内浮顶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互相电气连通 一般规定 9 耐腐蚀性 9.1 本章规定适用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 的整根不锈钢钢丝绳 9.1.8 挠性 且应均匀分布 静电导出线通过环形密封区与罐壁相连时 内浮顶外边缘板 需要排液时 双盘式内浮顶 前4种较为普遍 9.1.1 后3种很少或几乎没有应用 根据国内的使用情况 内浮顶最小名义厚度应符合表9.1.11的规定 API 不同材质元件之间的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选择导线时应考虑强度 2 9.1.12 单盘式内浮顶 且不损伤浮顶和其他部件 并通过罐壁与罐外部接地件相连 可采用不小于5mm 电阻 9.1.1 静电导线应采用不小于25mm 连接的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 导向装置等穿过内浮顶时 650中共列了7种内浮顶的形式 内浮顶元件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范围内不小于2.2kN的集中活荷载 9.1.7 不得少于4组 一般规定 9 在升降和静止时应处于水平漂浮状态 但对于装配式内浮顶油罐 9.1.2 1 9.1.3 对于直径小于10m的内浮顶 内浮顶在全行程上应能无阻碍地正常运行 应加设密封 设计储液密度应按本规范第8.1.6条的规定选取 内浮顶及其附件所选用的材料应与内存储液相适应 进行浮力计算时 浮筒式内浮顶 在支撑状态和漂浮状态下 9.1.4 内浮顶上任何部位均应能承受在0.1m 可根据操作工况适当减小 除腐蚀裕量外 9.1.10 9.1.2 650规定可设置 内浮顶的设计浮力不应小于自重的2倍 螺栓连接或铆接 9.1 支柱 螺栓连接或铆接等方式进行有效密封 其结构应使浮顶在运行中不受任何妨碍 故未列入 API 9.1.9 都能顺利到达 静电导出线与固定顶相连时 内浮顶的连接可采用焊接 如设置内梯 本规范对于罐内是否设内梯不作规定 内浮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