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顶及其所支撑构件的总重量 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A.6节的规定 一般规定 当设计内压产生的举升力不大于罐壁 当设计温度大于90℃时 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A.2节~第A.5节的规定 A.1.1 微内压油罐 本附录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18kPa的微内压油罐 A.1 A.1.4 一般规定 A.1 故本次修订参照API 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微内压油罐 A.1.1 附录A 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根据这几年反馈的意见 应进行锚固 附录A A.1.3 A.1.2 当油罐在外压(真空)工况运行时 A.1.5 罐顶及其所支撑构件的总重时 原规范规定的设计压力不大于6kPa已不能满足生产的需求 650的规定将设计压力范围扩大到了18kPa 当设计压力产生的举升力大于罐壁 且小于或等于18kPa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