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也可设泵站或流动抽水机组向渠道补水 无法避免时 井渠结合灌区不宜在同一地块布置自流与提水两套渠道系统 农渠以下为临时渠道 渠系总体布置 灌区地形特殊或面积较小时 渠线应避免通过风化破碎的岩层 干渠 就可使整个灌区做到忙时灌田 灌溉渠(管)道 村庄和工矿企业 塘 需要参照行政区划 也可增设总干渠 斗渠宜与等高线交叉布置 6 1 自流灌区范围内的局部高地 并应设置排洪闸 通航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还应与航运部门的有关要求相协调 分支渠 养护 轮灌组数宜取2组~3组 支渠一般不应按轮灌方式设计 分干渠 通过对“藤”(渠)和“瓜”(库 6.2.2 灌区群众通常形象地把渠道比喻为“藤” 渠道不宜直接穿过库 渠系总体布置 干渠上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的上游应设置泄水渠 水流泥沙含量高 “长藤结瓜”式灌溉渠道系统是我国山区 灌溉渠道一般分为固定渠道和临时渠道两大类 干渠 合理布设输配水系统和配水口 农渠四级组成 2 堰 因此渠系布置时 塘 配水 6.2.3 支渠也可按轮灌方式设计 干渠 维修 宜避免深挖 经论证可实行提水灌溉 土方和建筑物工程量以及建设费用较大 各轮灌组的供水量宜协调一致 把灌区内众多的库 输水时间短 “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的渠道布置 4 3 分干渠 因此干 我国灌区基层管理基本上是以行政区划分管理单位 667hm 并应有利于机耕 灌溉渠道应依干渠 丘陵区在合理开发利用灌区水资源并保证供需平衡的基础上 堰)的合理调度运用 有必要增加输水流量或缩短灌溉周期时 4级及4级以上的土渠弯道曲率半径应大于该弯道段水面宽度的5倍 6.2.4 渠系布置宜兼顾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 轮灌渠道的主要特点是水量集中 石渠或刚性衬砌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水面宽度的2.5倍 支渠宜沿等高线或分水岭布置 溢洪堰等安全设施 支渠 1 3 6.2.2 6.2.3 分为毛渠 支渠只有当水面比降小 2 水费征收等均以行政单位为管理单元 才可按轮灌方式设计 斗渠 堰的调节与反调节作用 斗渠 6 高填和穿越城镇 渠道布置应便于发挥库 渠线宜短而平顺 斗渠 但必须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论证确定 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 可能产生滑坡或其他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 量水 6.2.1 支渠 以蓄补灌 以丰补缺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渠应按续灌方式设计 应校核渠道的泄洪能力 闸 地势 所需渠道断面较大 灌溉面积较小的灌区可减少渠道级数 6.2.4 目前 以上灌区的干渠 灌溉渠道的布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 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进行 塘 整个灌区或灌区的某些区域也可越级设置渠道 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2 统一调配的灌溉系统 闲时蓄水 塘 塘 6.2.7 6.2 库 固定渠道也可设置为总干渠 农渠应按轮灌方式设计 地形复杂的大型灌区 分斗渠等 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2.5 固定渠道由干渠 6.2.6 堰比喻为“瓜” 分支渠和分斗渠 6.2 必须引洪入渠时 容易产生淤积 灌溉渠道系统不宜越级设置渠道 将灌区范围内多项蓄水工程连接成水资源相互调剂 6.2.1 支渠和位置重要的斗渠末端应有退水设施 农渠顺序设置固定渠道 斗渠 各级渠道应选择在各自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地带 灌水沟两级灌水渠道 支渠 5 堰的布置宜满足自流灌溉的需要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渠道沿线沟道坡面洪水应予以截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