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一些农作物因骤然受热影响生育而减产 3.4.1 最低不应低于12℃ 在作物生育期内 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3.4.2 当灌溉水温低于农田地温10℃以下时 当灌溉水温高于农田地温10℃以上时 一些农作物因猛然受冷而减产 以地面水 灌溉水温对农作物(特别是水稻)的正常生长有很大影响 3.4.2 3.4 383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灌排水质标准 368的规定 地下水或再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 灌区排水和灌区内 最高不应超过38℃ 水稻的正常生长不仅要求灌溉水温与稻田地温的差值不能超过10℃ 8978的规定 5084 3.4 灌溉时的灌溉水温与农田地温之差宜小于10℃ 外城镇及工矿企业排入灌排渠沟的地表水和污水水质 灌排水质标准 5084和《再生水水质标准》SL 3.4.3 而且还要求灌溉水温在15℃~35℃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试验资料证明 水稻田灌溉水温宜为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