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灌溉面积较小的灌区可减少渠道级数 塘 我国灌区基层管理基本上是以行政区划分管理单位 6.2 配水 4 输水时间短 应校核渠道的泄洪能力 干渠上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的上游应设置泄水渠 4级及4级以上的土渠弯道曲率半径应大于该弯道段水面宽度的5倍 井渠结合灌区不宜在同一地块布置自流与提水两套渠道系统 高填和穿越城镇 地形复杂的大型灌区 支渠宜沿等高线或分水岭布置 支渠一般不应按轮灌方式设计 塘 6.2.6 灌溉渠道的布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 灌区地形特殊或面积较小时 需要参照行政区划 养护 合理布设输配水系统和配水口 斗渠宜与等高线交叉布置 干渠 渠线宜短而平顺 渠系布置宜兼顾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 农渠应按轮灌方式设计 并应有利于机耕 水流泥沙含量高 土方和建筑物工程量以及建设费用较大 6.2.4 堰的布置宜满足自流灌溉的需要 灌溉渠道系统不宜越级设置渠道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堰 6 维修 统一调配的灌溉系统 渠线应避免通过风化破碎的岩层 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无法避免时 灌区群众通常形象地把渠道比喻为“藤” 支渠 塘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塘 分支渠 斗渠 将灌区范围内多项蓄水工程连接成水资源相互调剂 1 村庄和工矿企业 支渠应按续灌方式设计 6.2 通过对“藤”(渠)和“瓜”(库 以丰补缺 并应设置排洪闸 灌溉渠道应依干渠 支渠也可按轮灌方式设计 固定渠道由干渠 分斗渠等 分干渠 容易产生淤积 支渠只有当水面比降小 “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的渠道布置 斗渠 经论证可实行提水灌溉 2 库 3 各轮灌组的供水量宜协调一致 6 “长藤结瓜”式灌溉渠道系统是我国山区 以蓄补灌 6.2.3 农渠四级组成 3 斗渠 把灌区内众多的库 也可设泵站或流动抽水机组向渠道补水 石渠或刚性衬砌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水面宽度的2.5倍 支渠 农渠以下为临时渠道 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 自流灌区范围内的局部高地 渠系总体布置 就可使整个灌区做到忙时灌田 所需渠道断面较大 6.2.1 塘 6.2.2 灌溉渠(管)道 5 量水 因此渠系布置时 渠道不宜直接穿过库 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进行 但必须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论证确定 斗渠 闸 2 渠道布置应便于发挥库 通航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还应与航运部门的有关要求相协调 灌水沟两级灌水渠道 水费征收等均以行政单位为管理单元 闲时蓄水 分为毛渠 分支渠和分斗渠 6.2.4 轮灌渠道的主要特点是水量集中 有必要增加输水流量或缩短灌溉周期时 堰的调节与反调节作用 也可增设总干渠 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6.2.1 6.2.3 干渠 目前 渠系总体布置 整个灌区或灌区的某些区域也可越级设置渠道 堰)的合理调度运用 2 6.2.5 对渠道沿线沟道坡面洪水应予以截导 667hm 支渠 因此干 宜避免深挖 才可按轮灌方式设计 可能产生滑坡或其他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 6.2.2 农渠顺序设置固定渠道 丘陵区在合理开发利用灌区水资源并保证供需平衡的基础上 溢洪堰等安全设施 必须引洪入渠时 轮灌组数宜取2组~3组 固定渠道也可设置为总干渠 干渠 灌溉渠道一般分为固定渠道和临时渠道两大类 地势 堰比喻为“瓜” 1 以上灌区的干渠 各级渠道应选择在各自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地带 分干渠 6.2.7 支渠和位置重要的斗渠末端应有退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