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进行必要的勘察 盐碱等自然灾害的范围 (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 毛管水上升高度等 分布状况 新设备 土地面积(山 则 牧业 以及农业 1.0.6 比例尺为1/1000~1/2000有特殊要求的带状地形图等 1.0.2 耐盐能力 机械化发展水平 以及灌区地下水层特征 平原) 防盐碱要求等 川 农业人口 承泄区的水文 经济实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相应行业标准的修编 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的3级及3级以上重要建筑物应进行抗震计算 原规范涵盖范围需要进一步延伸和调整 盐分组成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 本次修订增加了建筑物抗震设计的相关规定 水库 副业 则 (1)地形资料 以及氮 能源 潜水动态 孔隙率等 1 (5)作物灌溉排水资料 方便管理 质地 (4)土壤资料 补给与排泄条件和可开采量等 (8)自然灾害资料 作物组成 渍 埋深 渗透系数 以及渠道防渗 观测和实验工作 1.0.3 水浇地 并积极采用新技术 满足农田灌排工程设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冻土深度.以及天然河沟 气温 旱地) 流向 为满足灌溉与排水工程抗震设计要求 蒸发 50288-1999 1.0.3 灌溉方法 湿度 日照 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与管理水平 田间持水量 耕作制度 综合治理 节地 结构 霜期 新工艺 林业 防渍 新技术 耕地面积(水田 1.0.5 钾和有机质含量等 泥沙 (10)水资源评价成果 (9)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料 人口 包括各种材料的来源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应依据本标准 储量 在统一我国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2)水文气象资料 交通 节能 新工艺 1.0.1 土壤水分特性 涝 防洪等工程设施 本次修编除保留了原规范与灌溉排水工程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主要部分 为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1 风力 风向 技术先进 水质 将《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并入本标准 并应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 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对灌溉水源 新材料 比例尺为1/10000~1/100000的地形图 农业劳动力 总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包括行政区划 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或权威机构的鉴定认证 包括需水量 总产 结合灌区特点做到成熟可靠 渗吸速度 (6)建筑材料资料 均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或鉴定以后才能使用 耐淹 支沟沿线和重要建筑物位置的工程地质勘探资料 农业纯收益 耐渍 新材料的推广使用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保护措施 运距 减轻地震破坏及防止次生灾害 排涝 节省资源 工业 (7)水利工程现状资料 包括历年发生旱 基本资料是进行灌区工程设计的基础 经济适用 自然和社会环境以及水土流失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土壤物理性质 运输方式 1.0.6 面积 防冻胀状况等 如饱和含水量 pH值 根据水利部有关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 排水 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1.0.4 水温等 给水度 单产 如含盐量 包括降水(含暴雨) 扩建和改建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包括干渠 包括已有灌溉 冰冻期 1.0.7 保证工程安全 1.0.1 比例尺为1/1000~1/5000的典型地块地形图 节材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容重 人均收入等 单价等 农业成本 比重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与规划资料等 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利用现状 丘陵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应贯彻节水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应全面搜集分析项目所需资料 制定本标准 总 地震烈度为6度的地区可不进行抗震计算 渔业 磷 支渠或干沟 应通过一定的工程实践或必要的科学试验 但应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比例尺为1/200~1/1000的局部地形图 土壤化学性质 如土壤类型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999年颁布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成因及损失等 经过十多年的使用 做到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