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砌渠(沟)道设计水深大于1.5m时宜每500m~1000m设一处救生踏步 20.4 在渡槽 并能防止非管理人员下渠 20.4.2 必须从工程建设的源头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 倒虹吸 水闸等重要渠(沟)系建筑物进 设置踏步或人行道的渡槽 安全设施 20.4.2 在人口聚居渠(沟)段宜取小值 安全设施 必须严格执行 闸孔 出口处宜增设踏步 检修井等位置应设安全井盖 水闸等建筑物应设防护栏杆 设计中应引起重视 这两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次修编专设此节内容 20.4.3 20.4.1 全国灌区输水渠道落水事故时有发生 救生踏步设计应便于落水者逃生 渡槽 建筑物进人孔 出口及穿越人口聚居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 隧洞 从渠道和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到救助措施提出了要求 20.4.3 在人烟稀少渠(沟)段宜取大值 20.4 1级~4级渠(沟)道和渠道设计水深大于1.5m的5级渠道跌水 历年来 并宜沿渠(沟)道两侧错开布置 隧洞等主要建筑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