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 倒虹吸 救生踏步设计应便于落水者逃生 这两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次修编专设此节内容 设置踏步或人行道的渡槽 历年来 20.4.2 隧洞等主要建筑物进 隧洞 1级~4级渠(沟)道和渠道设计水深大于1.5m的5级渠道跌水 并能防止非管理人员下渠 20.4 20.4.1 衬砌渠(沟)道设计水深大于1.5m时宜每500m~1000m设一处救生踏步 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 建筑物进人孔 出口及穿越人口聚居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 水闸等重要渠(沟)系建筑物进 全国灌区输水渠道落水事故时有发生 检修井等位置应设安全井盖 20.4.3 水闸等建筑物应设防护栏杆 闸孔 出口处宜增设踏步 20.4.3 设计中应引起重视 并宜沿渠(沟)道两侧错开布置 渡槽 在渡槽 必须严格执行 必须从工程建设的源头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从渠道和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到救助措施提出了要求 在人口聚居渠(沟)段宜取小值 在人烟稀少渠(沟)段宜取大值 20.4.2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