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2017 年版)第177条 热能动力 年版)第179条 《指南》(2017 第八章 前室 年版)第178条 《指南》(2017 锅炉 未修改 且单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超过10t/h 8.1 直燃式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总容量大于0.7MW的常(负)压燃油(燃气)热水机组的机房 其设置位置应符合《锅炉房设计标准》GB 8.1 8.1.2 锅炉房 避难区和避难走道等防烟部位的排烟管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 并应按规定采取有效防爆泄压措施 未修改 避难区和避难走道等防烟部位 年版)第179条 未修改 锅炉房 热能动力 8.1.3 《指南》(2017 热能动力 前室 年版)第178条 第八章 《指南》(2017 8.1 柴油发电机房 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力(热功率)不应大于7MW 8.1.1 附设于建筑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 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越时 其消防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锅炉房的规定执行 穿越楼梯间 《指南》(2017 8.1.1 50041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 未修改 未修改 8.1.2 未修改 年版)第177条 8.1.1 柴油发电机房 8.1.2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分隔措施进行分隔 柴油发电机房 柴油发电机的排烟管(烟囱)不应穿越防火分区及建筑内楼梯间 锅炉房 8.1.3 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