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 50099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4条中出现的“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 9.2 托儿所 多层民用建筑内时 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 9.2.4 9.2.2 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外 9.2.3 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 〔其他修订说明〕 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替代 9.2.4 年版)第181条 的儿童活动空间 《指南》(20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2条已明确应采用防火隔墙和防火门 年版)第182条 《指南》(2017 年版)第181条 9.2 局部修改完善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精神 条文局部修改 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 39的规定 《指南》(2017 明确儿童活动场所设1个疏散门的面积条件 可不考虑独立疏散和防火分隔 9.2.4 其疏散宽度不应少于该场所设计疏散总宽度的70% 应设置不少于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指南》(2017 任一层或任一防火分区内的建筑总面积小于50m 除托儿所 新增条文 9.2.2 年版)第183条 考虑到该类场所的人员特点 当儿童活动场所 9.2.1 50099的规定 9.2.1 托儿所 新增条文 1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1 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用于12周岁及以下儿童游艺 删除《指南》(2017 局部修改完善 39的规定 未修改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托儿所 儿童活动场所 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JGJ 年版)第14条 《指南》(2017 未修改 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精神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托儿所 9.2.2 年版)第14条 年版)第182条 2 删除《指南》(2017 明确儿童活动场所设1个疏散门的面积条件 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替代 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JGJ 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在其他单 条文局部修改 年版)第183条 小学的教学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儿童活动场所 说明为准) 9.2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其他修订说明〕 9.2.3 小学的教学用房的布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2条已明确应采用防火隔墙和防火门 《指南》(2017 9.2.1 非学制教育和培训等活动的场所(以游乐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明确的适用对象或以申报 考虑到该类场所的人员特点 儿童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