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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5.2) 该裙房的疏散楼梯形式和防火分区可按单 高层建筑与裙房 不采用防火卷帘替代时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当该防火墙开口部位采用甲级防火门 2 给排水管井井壁检修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及不穿越通风管道的防火墙和不开设洞口(消防电梯井 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年版)第11条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 “规范另有规定”如 消防电梯和防火分区的设置可根据各自的高度分别按规范执行 (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消防电梯 根据《指南》(2017 文字完善 与主体建筑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 年版)第11条 该裙房的疏散距离也可按单 加以明确 窗 强 《指南》(2017 审图机构在标准理解上的歧义 主体建筑与附属部分的安全疏散 2 年版)第12条 针对设计 1.5.3 4 当附属部分同时符合下列1~4款规定时 1.5 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实体墙宽度均应不小于4m 除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以外的多种功能组合的高层公共建筑下部的附属部分 条文内容局部修改 新增条文 裙房的疏散楼梯可采用封闭楼梯间 当同时符合下列1~3款规定时 1.5 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与主体建筑相接处外墙上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1条规定“5 (附图1.5.3) 1.5.1 内容局部修改 上下管道井除外)且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楼板分隔 与主体建筑的疏散完全独立 弱电 高层建筑与裙房 3 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和两侧的门 与主体建筑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通风井道井壁不得开口 《指南》(2017 1.5.2 当高层建筑的主体投影范围内与裙房为同一防火分区时 1.5.1 1.5.3 裙房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当裙房与主体之间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含投影线)采取防火墙分隔时 1 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 1.5.2 主体建筑与附属部分的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设置可根据各自的高度分别按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