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 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可不作要求 《指南》(2017 〔其他修订说明〕 3.4.3 3.4.6 3.4.12 电商网店内附设临时仓储功能的 1 局部修改 构造 删除《指南》(2017年版)第43条 明确部分内墙涂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未修改 《指南》(2017 3.4 《指南》(2017 年版)第44条部分内容 3.4.11 《指南》(20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32条第1款规定的可开启外窗的有效开启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1 保证其整体耐火极限应满足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 未修改 戊类厂房(仓库)的梁 3.4.8 新增条文 局部补充完善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户门 《指南》(2017 〔其他修订说明〕 加强对封闭阳台外墙的要求 2 建筑结构 相邻户开口之间实体墙宽度不应小于1.0m 未修改 明确部分内墙涂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明确地下汽车库地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 相关要求在机电相关章节表述 未修改 未修改 钢框架 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5条执行 年版)第47条 3.4 相关要求在机电相关章节表述 构造 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 “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 3.4.9 乙级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指南》(2017 3.4.10 《指南》(2017 年版)第38 年版)第47条 3.4.6 删除《指南》(2017年版)第45条 《指南》(2017 其中能受到甲 新增条文 ”当开口部位采用乙级及以上的防火门 住宅套内自用的电梯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 未修改 条 3.4.7~3.4.8 新增条文 3.4.12 64-2017已经明确 明确地下汽车库地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 当防火墙设置在钢框架 建筑结构 窗时 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 年版)第70条部分内容 《指南》(2017 住宅建筑开向楼梯间 本《指南》中明确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开口之间的间距可不限 住宅建筑同一户内的外墙上 柱(包括斜撑)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构件 5kg/m 局部补充完善 年版)第44条部分内容 3.4.5 3.4.5 《指南》(2017 湿涂覆比小于0. 且涂层干膜厚度不大于0.2mm的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俗称“内墙乳胶漆”) 未修改 新增条文 年版)第70条部分内容 施涂于A级基材上 1 3.4.7 条 年版)第44条部分内容 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局部补充完善 局部补充完善 《指南》(2017 加强对封闭阳台外墙的要求 新增条文 年版)第39条 其余涉及防火墙的开口部位 3.4.4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乙 3.4.11 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替代”以及设于防火间距不限处的防火墙外 建筑结构 局部修改 年版)第39条 3.4 《指南》(2017 3.4.9 3.4.2 年版)第38 3.4.1 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删除《指南》(2017年版)第45条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5规定的“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 3.4.1 年版)第44条部分内容 《指南》(2017 3.4.10 64-2017已经明确 开启方向可不限 3.4.12 3.4.4 《指南》(2017 2 3.4.5 未修改 3.4.10 年版)第44条部分内容 新增条文 3.4.2 新增条文 钢梁及支撑构件应采用不燃烧体包覆 新增条文 2 3.4.1 仓储部分与电子商务部分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 钢梁等承重结构上时 3.4.7~3.4.8 删除《指南》(2017年版)第43条 3.4.11 3.4.4 住宅建筑封闭阳台外墙上 年版)第44条部分内容 3.4.3 二级耐火等级的丁 50222-2017表5.3.1规定的B 3.4.2 工业建筑中 地下汽车库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规范》GB 均可按规范要求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级 3.4.6 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或热辐射温度高于200℃的部位 3.4.9 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