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版)第53条 防火分区和建筑结构 3.1.5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关于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 构造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精神补充完善 在主车道处可利用防火隔间相连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计算时 局部补充完善 防火分区 防火隔间两侧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年版)第52条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面积计算方法与消防设计要求 3.1.3 3.1.2 《指南》(2017 《指南》(2017 《指南》(2017 阳台 《指南》(2017 明确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 防火分区 3.1.4 射击馆的靶道区 第三章 防火分区 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 3.1.2 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精神 新增条文 年版)第49条 局部补充完善 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 《指南》(2017 金融机构内部使用的地下金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m 年版)第49条 未修改 新增条文 盥洗间 可附设餐饮用房(但不得设置带明火的厨房) 3.1.6 展览厅防火分区内 新增条文 明确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 地下或半地下层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进行消防设计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应计入与地下室连通的中庭地上各层中庭回廊建筑面积 构造 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 《指南》(2017 3.1.4 3.1.5 当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0倍 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m 3.1.2 3.1.6 年版)第51条 3.1.3 应分隔成若干个停车区 消防风机房 第三章 2 厕所 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 风雨操场 避难走道 2 滑雪场等的雪面面积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精神 3.1.7 3.1.7 《指南》(2017 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连接 两端可为特级防火卷帘(卷帘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 防火分区和建筑结构 《指南》(2017 年版)第50条 构造 《指南》(2017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4条规定的设置在高层建筑及地下室中的商店营业厅 金融机构金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3.1 若有连通口时 年版)第50条 3.1.1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的水泵房 3.1.1 局部补充完善 年版)第51条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3.1.5 时 3.1.3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0倍 未修改 2 《指南》(2017 2 敞开连廊 学校建筑中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无观众席的体育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精神补充完善 设置有甲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 3.1 地下汽车库同一层停车区域建筑面积大于50000m 防火隔间可不设置防排烟设施 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3.1.7 3.1.4 时 3.1 年版)第53条 停车区之间(主车道处除外)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3.1.1 建筑中游泳池 2 地下商业与汽车库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1000m 新增条文 局部补充完善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面积计算方法与消防设计要求 3.1.6 年版)第52条 局部补充完善 第三章 2 防火分区和建筑结构 局部补充完善 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保龄球馆的球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