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指南》(2017 年版)第127条 51313-2018 并增加充电设施说明(参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其他修订说明〕 现行规范已有说明 年版)第124条 下列变配电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 年版)第126条局部文字修改 3 5.5.2 5.5 其他灭火系统 现行规范已有说明 5.5.2 第6.1.7条文说明) 其他灭火系统 5.5.3 1 年版)第124条 后半句局部修改 后半句局部修改 对设于裙房的变配电所未明确 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应按严重危险级设计 删除《指南》(2017 未修改 对设于裙房的变配电所未明确 年版)第127条 《指南》(2017 5.5.1 1 设置在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内的变配电所 50140附录D确定 5.5.2 年版)第126条局部文字修改 地下室为高层民用建筑服务且有消防负荷的其他变配电所 4 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变配电所 2 5.5.3 51313-2018 并增加充电设施说明(参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其他灭火系统 5.5.1 年版)第125条前半句原文保留 《指南》(2017 原条文要求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变配电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坡道出入口可不设置防火卷帘 5.5.3 《指南》(2017 5.5.1 《指南》(2017 地下一层汽车库直通室外的汽车坡道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裙房 未修改 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设置在地下室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服务且有消防负荷的变配电所 地下汽车库的建筑灭火器配置可按A类火灾中危险级设计 〔其他修订说明〕 删除《指南》(2017 5.5 《指南》(2017 第6.1.7条文说明) 原条文要求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变配电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年版)第125条前半句原文保留 商业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可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